本招标项目 智慧海关及边检设施设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已由 ****委员会以 榕发改审批〔2025〕138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结合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 10月 16日至 2025年 11月 16日, 每日 00 时 00 分至 23 时 59 分,登录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cn)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1凡具备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实施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5.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5.4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投标:接受接受 不接受不接受
5.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要求:1项,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过国内口岸设施设备设计项目。(2)设备安装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国内口岸设施设备项目(至少包含设施设备施工或采购(含安装))业绩。标书代写
5.6其他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标书代写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11-17 09:4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开标时间:2025-11-17 09:40:00标书代写
8.2开标地点:福****服务中心(**市**区**滨西大道199号(**市规划馆三楼))。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招标人:****
联系人: 何致、刘凌雯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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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91-****0522/****0300
地址:**市**区福光路300号湖塘科创园1号楼15F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福兴大道76号金强房屋公园16楼中国投资咨询
电子邮箱:****@cicoc.cn
电话:180****9703
传真:/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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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91-****5006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商务局
地址:**市**区**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4号楼9层
联系电话:059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