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聘任兼职仲裁员的公告

审批
西藏-拉萨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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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兼职仲裁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5 17:41

根据《****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开发区、高新区(柳梧新区)、****园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拉人社局发〔2025〕2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仲裁委的案件处理效能,优化仲裁**配置,充分发挥社会专业人才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9名兼职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依据及原则

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市人社局相关文件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突出的兼职仲裁员,确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

二、兼职仲裁员要求

1.政治素质过硬,恪守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记录;

2.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连续执业3年以上;

3.熟悉劳动法律法规,近3年代理过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4.优先考虑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5.优先考虑具有法律知识、从事****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6.能保证必要的时间参与仲裁工作。

三、申报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所在单位或机构出具的推荐意见;

3.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4.近3年劳动法领域典型案例;

四、聘任兼职仲裁员要求

1.材料初审: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

2.综合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组,从专业能力、服务方案、社会评价等方面评分;

3.公示签约:确定**的律师名单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同时,基于工作实际需求,若案件量出现增长,将适时追加招聘兼职仲裁员 ,以保障相关工作高效开展。

五、政策支持

1.****委员会法律培训、业务交流机会;

2.优秀仲裁员可获推荐参评各级荣誉称号;

3.兼职仲裁员的费用将参照**自治****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补助的通知》的通知(藏人社发〔2021〕91号)文件标准发放办案补助。 通过“以案代补”模式给付**酬劳。

六、报名方式和时间

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1日(工作日上午9:30-13:00,15:30-18:00)

地点:**高****管委会****大队办公室;**市柳梧新区**之窗一号楼人民法庭隔壁。

联系人:平措扎西

联系电话:0891-****683;133****4399

**高****管委会人社局

2025年10月1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