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1号住院大楼一楼右侧超市租赁权拍卖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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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租位于第****超市租赁拍卖公告

受****委托,**维吾尔自治区政****交易中心联合******公司,对****拟出租位于1号住****超市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地理位置

出租建筑面积

(㎡)

租赁方式

租赁期限

(年)

第一年租金人民币

(元)

第二年租金人民币

(元)

第三年租金人民币

(元)

1

新****医院第一住院部****超市59.03平米隔间租赁权

****市鲤鱼**路137号、****市**区鲤鱼**路177号

59.03㎡

整体出租

3

****000

****000

****000

二、拍卖公告发布

拍卖公告于2025年10月 15日在**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网https://ggzy.****.cn/xinjiangggzy发布。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及补充公告。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1.主体资质:

租赁方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相关经营资质,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 意向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在出租方有同类承租项目方及联合体不得参加此次竞拍;

3.意向承租方必须承诺租金实缴率100%,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抵扣租金;

4.意向承租方必须承诺从未出现违约、拖欠租金或拖欠水电费物业等行为:在以往项目投标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欺骗、舞弊等行为,并知悉如有承租房屋的违约记录(包括但不仅限于成交后中途终止合同),则不得参加本次拍租;

5.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观或加建改建,装修方案需提前报出租方书面同意;

6.本次招租面积为59.03平方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7.招租房屋目前状态为空置。本次招租完成后,承租方需与出租方进行详细沟通约定房屋交接交付日期。承租方须充分知晓房屋将以现状交付,接收房屋后若仍有物品、设施设备不符合自身使用规划的,则均由承租方自行处置并承担产生的所有费用;

8.意向承租方须结合自身租赁用途及招租房屋类型及有关部门的相关政策充分考量承租本项目房屋后涉及的各种风险,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及成本,出租方仅作配合,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补偿等责任;

9.本项目公告期内意向承租方若对房屋内部有现场踏勘需求,须提前预约联系(联系人:林丽萍;联系电话:181****6106);

10.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招租房屋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招租房屋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四、报名登记及拍卖文件发售

(一)意向竞买人报名需携带资料

意向竞买人为法人单位的应提供:1.单位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4.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所需资料;意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二)报名及拍卖文件发放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5 日-2025年10月23日。

2.报名及拍卖文件发放地点:意向竞买人应于上述时间内每日上午10:30至下午18:30(**时间)携带上述资料到拍卖人处登记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竞买人应取得资格审核通知书后可领取拍卖文件。

(三)拍卖保证金缴付方式:****银行转账、现金存入或汇款方式缴付。意向竞买人应在2025年 10 月 23日前将规定金额的拍卖保证金汇至拍卖人指定账户,****银行凭证为准,保证金到账后取得竞买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付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已缴纳保证金但未成交的竞买人,其保证金将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拍卖佣金可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据实结算。

拍卖保证金汇款账户:

汇款名称:******公司

汇款账号:107****03092

汇款银行:中国银行**市黄河路支行

五、其他事项

(一)出租方集中开展一次现场标的物考察,意向竞买人可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考察;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竞买人在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登记。意向竞买人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考察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竞买人参加拍卖并成交后不允许悔拍,如出现悔拍情况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确定,本次租赁具体条件以拍卖文件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间为准。租赁合同需每一年一签。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

(三)付款方式:租金每年一付,由承租方将租金交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在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后续两年租金支付方式以此类推。

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为: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一年一交,履约保证金为年度租金的10%。

(四)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果公示结束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应该在《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人指定账户支付最终年度租金成交价100%的租金,并向出租方缴纳年度租金总额的 10 %作为租赁履约保证金。

(五)意向竞买人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相关政策对标的交付使用等方面的影响,了解标的物房屋土地性质及经营许可范围,了解掌握拟从事经营行业的相关规范要求,若因不了解标的物房屋土地性质等情况而造成无法经营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六)租赁标的物不得用于娱乐性场所,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开展任何影响出租方形象的活动,严禁以出租方的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经营、冠名宣传等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活动。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展示期: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3日

(二)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拍卖时间:2025年10月24日11:30(**时间)。

(四)拍卖地点:****区准**街299号**维吾尔自治区政****交易中心8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七、联系方式

委托人: ****

拍卖人:******公司

地 址:**市**区恒大绿洲一期8号商业楼118号

联系人: 林丽萍 181****6106

八、 租赁标的项目简介(详见电子件)

******公司

2025年 10月15日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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