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沱江左岸**市**区两**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2-****780
地址:**市**区汉安大道东段436号 ****中心二楼236窗口(生态环保业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沱江左岸**市**区两**段防洪治理工程 | ******区新江街道沱江段及大**段 | **** | **宇尘****公司 | 项目位于**市**区新江街道沱**流与大**河汇口之间。主要建设内容:综合治理河道1.8km,**堤防1515.47m。其中,干流段长1050.00m,位于沱**流左岸,起于小**河**以下约340m处陡坎,止于大**河**处,形成防洪封闭圈;支沟段长465.47m,位于大**河右岸,起于大**河**以上约465m处陡坎,止于大**河**处,与干流段堤线结合形成防洪封闭圈;堤防共布置排水涵管5座,下河梯步5处;在沱**流段、大**堤防起点各设置一组水尺观测水位;增设1座一****监测站布设于大**河汇入沱**处。项目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项目总投资4308.59万元,环保投资45.38万元。 | (一)生态:严控施工范围,优化施工方案,设置施工围挡;严禁雨天进行开挖、渣土运输作业,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及沉砂池,采取堆场覆盖、设置土袋挡墙、密目网遮盖措施;严格落实枯水期施工,分段布置围堰,设置防污围帘;施工结束及时拆除临时工程,进行迹地恢复措施。 (二)废水:施工期施工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房屋既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隔油沉淀后的施工废水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经截排水沟、沉砂池处理后的冲刷雨水回用于施工降尘,不外排;加强施工人员水环境保护教育。 (三)废气:施工期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围挡上设置喷淋降尘装置,采取出场冲洗、湿法作业、及时清扫、密目网覆盖等措施,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响应;施工机械废气采取选用合格的机械设备,控制车速、加强维护措施。 (四)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及施工时间,禁止在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设置施工围挡,选用低噪设备,高噪设备采取远离敏感点、加装临时隔声屏措施,加强设备维修保养;运输车辆采取合理选择运输路线,靠近敏感点限速、禁鸣措施。 (五)固废:施工期弃土运送至指定弃土场;建筑垃圾能回****回收站,不能回收****政府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沉淀泥沙作为绿化回填用土;隔油油污委托具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运营期堤防检修及维护过程产生****政府指定地点;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其他部门意见:《沱江左岸**市**区两**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代码:****),****委员会《关于沱江左岸**市**区两**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农经〔2023〕456号),****水利局《关于沱江左岸**市**区两**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内水规函〔2024〕18号),****水利局《关于沱江左岸**市**区两**段防洪治理工程用地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