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吨/年精制磷酸、65万吨/年磷铵搬迁及配套装置升级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

审批
湖北-宜昌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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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宜化
****0500MAC0MDM635郑春来
宋冯磊****
**省**高新区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大道东侧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20万吨/年精制磷酸、65万吨/年磷铵搬迁及配套装置升级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
2021版本:045-肥料制造C26-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大道东侧
经度:111.55596 纬度: 30.3546****保护局****分局
2023-08-02
宜高环审〔2023〕22号****
2025-03-17340500
35735湖****公司
****0500MAC0MDM635**润宝****公司
****0500MA49CCQ30J**润宝****公司
****0500MA49CCQ30J2025-04-01
2025-09-032025-09-30
湖****公司20万吨/年精制磷酸、65万吨/年磷铵搬迁及配套装置升级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03NRQqv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220万吨/年磷矿选矿、120万吨/年硫磺制酸、40万吨/年湿法磷酸(P2O5)、30万吨/年磷酸二铵、30万吨/年粉状磷酸一铵、20万吨/年硫基复**、高档阻燃剂10万吨/年生产装置220万吨/年磷矿选矿、120万吨/年硫磺制酸、40万吨/年湿法磷酸(P2O5)、30万吨/年磷酸二铵、30万吨/年粉状磷酸一铵、20万吨/年硫基复**、高档阻燃剂10万吨/年生产装置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选矿:浮选工艺、磷酸:湿法磷酸工艺、硫酸:硫磺制酸工艺、磷酸二铵:双管反工艺、粉状磷酸一铵:料浆法、硫基复**:低温料浆法+喷浆造粒工艺、高档阻燃剂:中和法选矿:浮选工艺、磷酸:湿法磷酸工艺、硫酸:硫磺制酸工艺、磷酸二铵:双管反工艺、粉状磷酸一铵:料浆法、硫基复**:传统料浆法+喷浆造粒工艺、高档阻燃剂:中和法
部分变动。硫基复**生产工艺由低温料浆法+喷浆造粒工艺变更为传统料浆法+喷浆造粒工艺,取消了氯化钾转化工段,不再副产盐酸。同时由于工艺变动,部分原辅材料、生产设施及管道工程随之发生变动。硫基复**的工艺变动取消了氯化钾转化工段,减少了污染物氯化氢的排放,且变更后不新增污染物种类,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有组织废气及废水各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未超过环评核算的总量控制指标。依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第6、7项,本项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硫磺制酸废气经“双氧水喷淋+高效除雾”处理后,分别通过65米高排气简(DA001、DA002)达标排放;熔硫废气经洗涤处理后,通过16米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原矿选矿装置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简(DA004)达标排放;原矿选矿装置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湿法磷酸装置二水反应废气经“文丘里洗涤器”处理后与过滤机废气一起经“二级洗涤塔”处理后,通过45米高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精制磷酸装置净化废气、稀释剂储罐呼吸气经“二级洗涤塔”处理后,分别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7、DA008)达标排放;磷酸二铵装置产生的干燥废气、破碎筛分废气经“旋风收尘器”处理后与经“预洗涤器”处理后的造粒废气,一起经“二级洗涤器”处理后通过45米高排气简(DA009)达标排放;粉状磷酸一铵装置喷粉塔废气分别经“二级喷淋洗涤”处理后,分别通过45米高排气筒(DA0010、DA0011)达标排放;氨酸复**装置干燥废气经“旋风收尘器”处理后、破碎筛分废气经“布袋收尘器”处理后与造粒废气一起经“二级洗涤器”处理后通过45米高排气筒(DA0012)达标排放;硫基复**氯化氢废气与盐酸罐区呼吸气一起经“二级降膜吸收+三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DA013)达标排放;硫基复**装置造粒废气经“预洗涤器”处理后与破碎筛分废气经“布袋收尘器”处理后,一起经“二级洗涤器”处理,中和废气经“文丘里洗涤+中和废气洗涤塔”处理后,一起通过45米高排气筒(DA014、DA015)达标排放;高档阻燃材料装置烘干、冷却废气经“旋风除尘+洗涤器+除沫器”处理后,通过45米高排气筒(DA016)达标排放;工业磷酸一铵装置烘干、冷却废气经“旋风除尘+洗涤器+除沫器”处理后,通过45米高排气简(DA017)达标排放;粉状磷酸一铵包装废气、氨酸复**配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实验室酸性废气经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18)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强各项生产设施维护和管理,提高设备密闭性,尽量避免和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废水: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循环利用”原则,优化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运营期硫酸装置中熔硫废气洗涤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制酸废气洗涤吸收液循环利用,不外排。选矿装置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经收集后送至磨矿装置回用,不外排。湿法磷酸装置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经收集后送到磷酸系统回收利用,不外排;稀酸浓缩闪蒸冷凝水送酸性循环水站循环利用,不外排。精制磷酸装置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经收集后送到磷酸系统回收利用,不外排;酸性冷凝水送酸性循环水站循环利用,不外排。磷酸二铵装置洗涤工段的所有地面冲洗水和事故状态下排放液均通过地下槽泵返回工艺系统中循环利用,不外排;稀酸浓缩冷凝水回酸性循环水或过滤机洗涤或磷石膏再浆工序中循环利用,不外排。磷酸一铵装置废气洗涤液回用于蒸发浓缩,不外排;间接蒸汽冷凝水作软水回用;浓缩料浆冷凝水送酸性循环水站循环利用,不外排。氨酸复**装置废气洗涤液回用于造粒工序,不外排;间接蒸汽冷凝水作软水回用。硫基复**装置中和、造粒干燥废气洗涤液回用于混料槽,不外排,高档阻燃剂及工业磷酸一铵装置废气洗涤液回用于清液储槽;间接蒸汽冷凝水作软水回用,不外排;浓缩料浆冷凝水送酸性循环水站循环利用,不外排。磷酸二铵装置、磷酸一铵装置、氨酸复**装置、硫基复**装置、高档阻燃剂及工业磷酸一铵装置的冲洗设备、管道或地坪等酸性废水、硫酸装置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精制磷酸装置废气洗涤废水、初期雨水、事故****处理站(规模为3600m3/d,工艺为“调节池+一级混合搅拌+一级絮凝反应+一级斜板沉淀+二级混合搅拌+二级絮凝反应+二级斜板沉淀+过滤器”)处理达标后与软水制备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间接冷却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能力不低于120m3/d)一****园区市政污水管****处理厂深度处理。 噪声: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设备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低噪声工艺,采取建筑隔声、吸声、安装消声器及减振基础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标。 固体废物:严格落实各项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催化剂、脱砷渣、脱色渣、废机油、废试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规范化要求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尾矿、硫磺渣、磷石膏、脱硫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旧编织袋等按照一般工业固废要求综合利用规范处置;生活垃圾按综合执法部门要求规范化处置。 环境风险:加强环境管理,推进清洁生产,规范设置排污口,落实监测计划和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不低于14000m2)和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不低于4000m3),并保证常空状态,确保随时投入使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按规范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土壤和地下水: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做好分区防渗,规范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间。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项目投入运营后按计划做好地下水、土壤等动态监测工作,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废气:(1)1#硫磺制酸废气:低温催化处理+65mDA006;2#硫磺制酸废气:低温催化处理+65mDA007;(2)熔硫废气:洗涤+25mDA005;(3)磷矿石粗破废气:布袋除尘+25mDA001;磷矿石细破废气:布袋除尘+25mDA002;(4)磷矿石筛分废气:布袋除尘+28mDA003;(5)湿法磷酸废气:萃取槽、消化槽废气:文丘里洗涤器+二级洗涤塔+45mDA008;过滤机、真空泵废气:二级洗涤塔+45mDA008;(6)精致磷酸装置暂未建设,不属于本次验收范围;(7)磷酸二铵废气:造粒废气:预洗涤器+二级洗涤器+55mDA009;干燥废气:旋风分离器+二级洗涤+55mDA009;破碎筛分废气:旋风分离器+二级洗涤+55mDA009;(8)1#粉状磷酸一铵废气:氨化反应废气及喷粉塔废气:二级水喷淋洗涤+45mDA010;2#粉状磷酸一铵废气:氨化反应废气及喷粉塔废气:二级水喷淋洗涤+45mDA011;(9)氨酸复**短期内暂无开车计划,不属于本次验收范围;(10)工艺变更后无转化废气产生;(11)1#硫基复**废气:中和废气:二级洗涤塔++45mDA010;造粒干燥废气:旋风分离器+二级洗涤器+50mDA013;破碎筛分废气:旋风分离器+二级洗涤器+50mDA013;2#硫基复**废气:中和废气:二级洗涤塔++45mDA011;造粒干燥废气:旋风分离器+二级洗涤器+50mDA014;破碎筛分废气:旋风分离器+二级洗涤器+50mDA014;(12)高档阻燃剂废气:烘干、冷却废气:旋风除尘+洗涤器+45mDA004;(13)工业磷酸一铵装置暂未建设,不属于本次验收范围;(14)粉状磷酸一铵包装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15)取消硫基复**转化工艺,不再副产盐酸,不产生盐酸罐区废气;(16)精制磷酸装置暂未建设,暂未产生;(17****中心化验室分析废气:活性炭吸附+21mDA017;(18)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单独烟道楼顶排放;(19****处理站废气:一级洗涤+15mDA015;(20)危废仓库废气:活性炭吸附+15mDA016。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制,雨水经雨水排口排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硫酸装置中熔硫废气洗涤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制酸废气洗涤吸收液循环利用,不外排。选矿装置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经收集后送至磨矿装置回用,不外排。湿法磷酸装置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经收集后送到磷酸系统回收利用,不外排;稀酸浓缩闪蒸冷凝水送酸性循环水站循环利用,不外排。精制磷酸装置暂未建设。磷酸二铵装置洗涤工段的所有地面冲洗水和事故状态下排放液均通过地下槽泵返回工艺系统中循环利用,不外排;稀酸浓缩冷凝水回酸性循环水或过滤机洗涤或磷石膏再浆工序中循环利用,不外排。粉状磷酸一铵装置废气洗涤液回用于蒸发浓缩,不外排;间接蒸汽冷凝水作软水回用;浓缩料浆冷凝水送酸性循环水站循环利用,不外排。氨酸复**装置暂无开车计划,不属于本次验收范围。硫基复**装置中和、造粒干燥废气洗涤液回用于混料槽,不外排,高档阻燃剂及废气洗涤液回用于清液储槽;间接蒸汽冷凝水作软水回用,不外排;浓缩料浆冷凝水送酸性循环水站循环利用,不外排。磷酸二铵装置、磷酸一铵装置、硫基复**装置、高档阻燃剂的检修设备清洗废水、硫酸装置锅炉排污及循环水排污水、初期****处理站(规模为3×50m3/h,工艺为“调节池+一级中和池+一级絮凝反应池+一级斜板沉淀池+二级中和池+二级絮凝反应池+二级斜板沉淀池”)处理达标后经废水总排口DW002****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能力5m3/h)一起由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加强绿化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固体废物:项目废活性炭、废油漆渣、废催化剂、危险废物包装物、废矿物油、分析废液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建设1间570m2危废仓库,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暂存,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建立台账。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均合规处置。 环境风险:项目设备、管道、阀门均定期检修维护,日常定时进行巡检,储罐区均按照设计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储运、装卸等均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已建设各装置区初期雨水池总容积共5723m3,初期雨水收集池9000m3,磷酸事故应急池585m3,厂区事故应急池容积9600m3,合计有效容积24908m3。****公司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调查报告等,于2025年3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编号:420502-2025-021-M)。公司每年制定年度演练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应急演练。项目已按规范要求安装了废气及废水排口的在线监测设施并联网。 土壤和地下水:项目已落实源头控制及分区防渗措施。对污染区按照危害性及风险大小区分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脱盐水站、消防水池及泵房、三修厂房等。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的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重点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危废仓库、污水处理站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性能不低于6m厚的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本项目于2025年3月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同时,公司与有资质单位签订了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合同,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变动情况:1.废气治理设施的变动:(1)2套硫酸废气处理设施由原环评的2套双氧水洗涤+高效除雾处理变更为两套低温催化处理设施;(2)选矿破碎由1个排口变更为粗破、细破各1个排口,增加了1个25m选矿细破废气排口;(3)湿法磷酸真空泵废气由原环评的无组织排放变更为引入磷酸尾气处理系统第二级洗涤塔一并处理后由排口集中排放;(4)硫基复**由于工艺变动取消了转化工艺后无转化废气产生,取消转化废气处理装置及排气筒;(5)硫基复**中和废气由文丘里洗涤+中和废气洗涤塔处理改为二级洗涤塔处理;造粒干燥废气处理装置由预洗涤器+二级洗涤器处理改为旋风分离器+二级洗涤器处理;破碎筛分废气由布袋收尘+二级洗涤器处理变更为旋风分离器+二级洗涤器处理;(6)高阻烘干、冷却废气经旋风除尘+洗涤器+除沫器处理变更为旋风除尘+洗涤器处理;(7)排气筒高度变化:熔硫废气排口由原环评的16m变更为25m;选矿粗破废气排口由原环评的20m变更为25m;选矿筛分废气排口由原环评的20m变更为28m;磷酸二铵废气排口由原环评的45m变更为55m;硫基复**废气排口由原环评的45m变更为50m;实验室废气排口由原环评的15m变更为21m;(8****处理站废气由原环评的无组织排放变更为一级洗涤+15m排气筒排放;(9)危废仓库废气由原环评的无组织排放变更为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2.废水治理设施变动:(1)新增了1套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工艺由原环评的化粪池处理变更为化粪池+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2)由****在园区的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分为两根总管输送,****处理厂要求,本项目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分开进入2根总管****处理厂,因此本项目新增1个单纯的生活污水排口DW001;(3****处理站处理工艺变动:由原环评“调节池+一级中和池+一级絮凝反应池+一级斜板沉淀池+二级中和池+二级絮凝反应池+二级斜板沉淀池+过滤器”变更为“调节池+一级中和池+一级絮凝反应池+一级斜板沉淀池+二级中和池+二级絮凝反应池+二级斜板沉淀池”,未建设过滤器。 变动判定:硫酸废气处理设施变动增加了少量废催化剂的产生,与硫酸装置原有转化催化剂属同类固废,均为检修时产生,检修更换产生后交有资质单位转移合规处置,同时根据硫酸尾气处理工艺变动可行性对比分析,硫酸尾气处理工艺由双氧水洗涤+高效除雾变更为低温催化法处理为向处理工艺更先进,处理效果更好方向变动。项目污染治理工艺变动后未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项目的排气筒高度变化均为在原环评基础上升高,污水处理站废气及危废仓库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改有组织排放,该部分变动属于向环境有利方向变动。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项目新增选矿细破废气排口、污水处理站废气排口、危废仓库废气排口均为一般排放口,新增的1个单纯的生活污水排放口为间接排放口,****处理厂。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有组织废气及废水各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未超过环评核算的总量控制指标,无组织废气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依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第6、8、10项,本项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液硫罐区:3个Φ17000×14000的储罐,贮量约12000吨。(2)70%硫酸储罐2个储罐,贮量约8000吨。(3)浓盐酸储罐2个Φ13000×13000,贮量约3000吨。(1)液硫罐区2个Φ21000×14000液硫储罐,贮量约12000吨。(2)70%硫酸储罐1个,储量约4000吨。(3)由于硫基复**工艺变动取消了氯化钾转化工段,不再副产盐酸,因此未建设浓盐酸储罐。
储罐区变动:(1)液硫罐区由3个Φ17000×14000的储罐,贮量约12000吨变更为2个Φ21000×14000液硫储罐,贮量约12000吨,单个储罐规格增大,储罐数量由3个变更为2个,储存能力不变。(2)70%硫酸储罐由2个储罐,贮量约8000吨变更为1个储罐,储量约4000吨,储存能力减小。(3)由于硫基复**工艺变动取消了氯化钾转化工段,不再副产盐酸,因此未建设浓盐酸储罐。储罐区的变动未增加原辅材料的储存能力,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无组织废气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依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第6、7项,本项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氟化物(吨/年)
0 84.16 0 0 0 84.16 84.16
0 13.8448 41 0 0 13.845 13.845
0 1.0334 7.859 0 0 1.033 1.033
0 0.1434 0.82 0 0 0.143 0.143
0 6.5334 16.4 0 0 6.533 6.533
0 ****000 0 0 0 ****000 ****000 /
0 8.1098 360.772 0 0 8.11 8.11 /
0 7.4131 18.448 0 0 7.413 7.413 /
0 132.5165 207.8064 0 0 132.517 132.517 /
0 0 0 0 0 0 0 /
0 1.7083 18.9072 0 0 1.708 1.708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处理厂的接管标准 已按要求建设化粪池+一套处理能力5m3/h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口DW001各污染因子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要求。
2 ****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2011)表2标准、《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2****处理厂的接管标准 ****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3×50m3/h,处理工艺为废水物化处理工艺,工艺路线为“调节池+一级中和池+一级絮凝反应池+一级斜板沉淀池+二级中和池+二级絮凝反应池+二级斜板沉淀池”。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DW002各污染因子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2011)表2标准、《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2****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硫磺制酸装置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低温催化处理+65mDA006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1#硫酸废气排口二氧化硫、硫酸雾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 2#硫磺制酸装置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低温催化处理+65mDA007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2#硫酸废气排口二氧化硫、硫酸雾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 熔硫装置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洗涤+25mDA005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熔硫废气排口颗粒物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4 选矿装置磷矿石粗破废气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布袋除尘+25mDA001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排口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5 选矿装置磷矿石细破废气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布袋除尘+25mDA002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排口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6 选矿装置磷矿石筛分废气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布袋除尘+28mDA003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排口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7 湿法磷酸装置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萃取槽、消化槽废气:文丘里洗涤器+二级洗涤塔+45mDA008;过滤机、真空泵废气:二级洗涤塔+45mDA008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排口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8 磷酸二铵装置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有组织废气排口颗粒物、氟化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造粒废气:预洗涤器+二级洗涤器+55mDA009;干燥废气:旋风分离器+二级洗涤+55mDA009; 破碎筛分废气:旋风分离器+二级洗涤+55mDA009。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排口颗粒物、氟化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9 1#粉状磷酸一铵装置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有组织废气排口颗粒物、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氨化反应废气及喷粉塔废气:二级水喷淋洗涤+45mDA010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排口颗粒物、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10 2#粉状磷酸一铵装置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有组织废气排口颗粒物、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氨化反应废气及喷粉塔废气:二级水喷淋洗涤+45mDA011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排口颗粒物、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11 1#硫基复**装置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有组织废气排口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中和废气:二级洗涤塔++45mDA010; 造粒干燥废气:旋风分离器+二级洗涤器+50mDA013; 破碎筛分废气:旋风分离器+二级洗涤器+50mDA013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排口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12 2#硫基复**装置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有组织废气排口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中和废气:二级洗涤塔++45mDA011; 造粒干燥废气:旋风分离器+二级洗涤器+50mDA014; 破碎筛分废气:旋风分离器+二级洗涤器+50mDA014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排口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13 高档阻燃材料装置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有组织废气排口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烘干、冷却废气:旋风除尘+洗涤器+45mDA004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排口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14 ****实验室实验废气处理设施 有组织废气排口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活性炭吸附+21mDA017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排口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15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一级洗涤+15mDA015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排口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16 危废仓库废气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活性炭吸附+15mDA016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排口挥发性有机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加强绿化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昼夜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做好分区防渗,规范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间。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项目投入运营后按计划做好地下水、土壤等动态监测工作,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已落实。项目已落实源头控制及分区防渗措施。对污染区按照危害性及风险大小区分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脱盐水站、消防水池及泵房、三修厂房等。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的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重点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危废仓库、污水处理站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性能不低于6m厚的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本项目于2025年3月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同时,公司与有资质单位签订了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合同,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各项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催化剂、脱砷渣、脱色渣、废机油、废试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规范化要求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尾矿、硫磺渣、磷石膏、脱硫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旧编织袋等按照一般工业固废要求综合利用规范处置;生活垃圾按综合执法部门要求规范化处置。 已落实。本项目废活性炭、废油漆渣、废催化剂、危险废物包装物、废矿物油、分析废液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建设1间570m2危废仓库,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暂存,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建立台账。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均合规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环境管理,推进清洁生产,规范设置排污口,落实监测计划和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不低于14000m2)和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不低于4000m3),并保证常空状态,确保随时投入使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按规范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已落实。本项目设备、管道、阀门均定期检修维护,日常定时进行巡检,储罐区均按照设计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储运、装卸等均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已建设各装置区初期雨水池总容积共5723m3,初期雨水收集池9000m3,磷酸事故应急池585m3,厂区事故应急池容积9600m3,合计有效容积24908m3。****公司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调查报告等,于2025年3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编号:420502-2025-021-M)。公司每年制定年度演练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应急演练。项目已按规范要求安装了废气及废水排口的在线监测设施并联网。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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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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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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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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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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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根据环评要求,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为项目湿法磷酸过滤、精制磷酸萃取、复**配料、粉状磷酸一铵包装单元边界外50m范围。根据环评要求,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为项目湿法磷酸过滤、精制磷酸萃取、复**配料、粉状磷酸一铵包装单元边界外50m范围。该范围内目前没有环境敏感目标,后期不得规划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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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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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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