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高新区漓江路燃气管线工程

审批
江苏-宿迁-宿豫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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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0-15

项目名称 **高新区漓江路燃气管线工程
建设地点 **省******开发区漓江路西侧 占地面积
(平方米)
8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张颂
联系人 张玉昆 联系电话 138****2109
项目投资(万元) 950 环保投资(万元) 3.6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2-18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建高压燃气管线330m及截断阀井,管线设计压力4.0MPa,管径D508,埋地敷设;拟建调压计量站1座;拟建中压燃气管线1890m,管线设计压力0.4MPa,管径D508,埋地敷设。燃气拟建管道在**(市区一**)天然气管道新扬高速与漓江路交叉口西南方向浅埋管段开孔新接高压燃气埋地管道,就近设分支截断阀后敷设高压燃气埋地管道至**计量调压站,调压计量站下游**中压燃气埋****公司东侧围墙外。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电焊烟尘、施工机械废气。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扬尘:向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定期洒水;车辆 (机具)冲洗;易产生扬尘物料运输采取密封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围栏;焊接处安装吸尘屏光罩或使用屏风板;焊工必须使用有电焊防护玻璃的防护面具,应穿戴胶鞋和皮手套等防护用具;机械废气产生量较少且利于扩散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少量生活污水依托沿线公共卫生设施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用于施工沿线洒水抑尘、绿化。试压废水和管道清洗废水经沉淀后也用于施工沿线洒水抑尘、绿化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工程临时弃土、弃渣和施工废料等。生活垃圾采取定期收集送附近****处理站处理;工程临时弃土、弃渣可全部回填;施工废料属一般固体废物,可回收利用的废物外卖给专门的回收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剩余废料交当地环卫部门清理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必须严格执行《****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2011)有关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避免施工扰民事件的发生;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以免影响施工场地附近居民的休息。
承诺:**** 张颂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颂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