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填表日期:2025-10-15
| 项目名称 | **营文化公园**地区泽****停车场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县法桐大街与315国道交汇处东北侧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65358.3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龙 |
| 联系人 | 郭亚涛 | 联系电话 | 199****7982 |
| 项目投资(万元) | 12500 | 环保投资(万元) | 3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10-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县**营****停车场2座,总 占地面积14万㎡,停车场占地面积11.2万㎡,规划充电停车位600个,普通停车位1400个,其中:****停车场规划充电停车位270个,普通停车位630个,****停车场规划充电停车位330个,普通停车位770个,并配套电力、监控、消防、厕所、收费系统等相关附属设施设备。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污水采取临时沉淀用于场地降尘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市政排水管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重点突出对环境的保护,在建设中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环保局申请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并接受环保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环保局申请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 ||
| 承诺:**** 李龙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龙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