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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54911XG | 建设单位法人:王清华 |
| 赵丹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 |
| ****地区**县境内 |
| 满深1101井(勘探井)钻井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9-陆地矿产**地质勘查(含油气**勘探);二氧化碳地质封存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71-M7471-能源矿产地质勘查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境内 |
| 经度:83.****3306 纬度: 40.****81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29 |
| 阿地环审〔2024〕5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955 |
| 1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54911X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水清清环境****公司 |
| 916********187205N | 验收监测单位:**水清清环境****公司 |
| 916********187205N | 竣工时间:2025-06-1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project-16/3473.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计井深9155m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井深9096m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常规钻井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常规钻井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井场、生活区选址以及通井道路选线应尽可能避开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对规划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避免破坏自然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防止土地沙漠化的扩展,最大限度减少对荒漠植物和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破坏。参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认真落实项目封井期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因地制宜的生态修复方法,合理安排封井恢复工作,禁止对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功能遗留不利影响。 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产生的钻井废水经不落地系统分离后回用于泥浆调配,不得外排。酸化压裂废水用酸碱收集罐收集后拉运至塔**岸****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污水池暂存,定期****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严格落实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钻井期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工程占地和施工场地,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的活动范围,避免生态破坏,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妥善处置工程建设产生的废土渣,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按照《油气井测试地面计量技术规范》(SY/T6997-2014)中要求,加强油气测试期间放喷天然气燃烧污染物排放的管理,燃烧后产生的污染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井场无组织硫化氢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钻井期采取对钻机、泵等设施增加隔振垫、弹性垫料等降噪措施,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钻井期间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置,非磺化泥浆钻井岩屑经机械脱水后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或道路;磺化泥浆岩屑定期拉运至塔**岸****处理站处理;含油废物、废烧碱包装袋、废防渗材料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填埋场处理。 项目完井后,试采及后续开发等工程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经现场调查及施工资料显示,本工程通过严格规范施工活动范围,车辆、机械在规范的施工道路范围内行驶,不离开运输道路及随意行驶,由专人负责,以防破坏土壤和植被;本工程占地类型主要为沙地,周边植被较少;施工期间,施工车辆临时停放利用现有空地,并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建设单位严禁人为破坏作业带以外区域植被;施工结束后进行场地恢复等措施减轻本工程对周边生态的影响。 井场、站场平整后,采取砾石压盖;针对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施工期间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线路和范围,不离开运输道路及随意行驶,由专人负责,以防破坏土壤和植被,加剧土地荒漠化。 本工程暂未到封井期。 施工期本工程钻井废水、钻井泥浆、钻井岩屑等废弃物一同经泥浆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液相进行回用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在井场污水暂存池暂存后,****处理厂处理;试油完井返排液经收集后作为二次改造液送至老井深度改造进行**化利用。 钻井期间的废气主要来源于钻井作业时燃料燃烧废气、事故放喷气及施工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汽车使用的是合格油品,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钻井过程中,无事故发生,不产生事故放喷废气。施工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车辆遮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经监测,验收监测期间,井场四周污染物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井场无组织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在钻井过程中,采取隔声减振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且井场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钻井期间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本工程验收监测期间满深1101井场厂界外昼间、夜间噪声的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钻井岩屑、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垃圾、沾油废物和废烧碱包装袋等。 膨润土体系泥浆及聚磺体系泥浆在井口采用随钻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固相钻井岩屑分离后,膨润土体系钻井岩屑在岩屑池暂存,干化后用于铺垫井场和道路;聚磺体系钻井岩屑经不落地收集系统收集后暂存于地罐后,定期交由**华洋****公司(塔**岸站)处置; 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垃圾在垃圾收集箱暂存,均交由**县青****公司处置; 沾油废物和废烧碱包装袋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公司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关于印发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执行中国石****公司制定并发布的《中国石****公司90008钻井队满深1101井钻井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进行演习。 ****受****委托,于2025年7月编制完成《满深1101井(勘探井)钻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各类环境管理制度,落实防止井喷的各项措施。完井后清理事故应急池等临时占地设施的防渗层,并覆土恢复原状。完井后安装采油树,其余施工期设施已拆除、搬迁。 2025年6月,**水清清环境****公司受****委托,对满深1101井(勘探井)钻井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建设单位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细则》等环境管理制度;施工期落实《报告表》中各类环保措施;在钻井期间设立了QHSE管理机构,实行逐级负责制;本工程无重大变动。 本工程开工时间,距本项目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未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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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废气治理设施 | 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非甲烷总烃:4.0mg/m3;井场无组织硫化氢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0.6mg/m3。 | 钻井期间的废气主要来源于钻井作业时汽车尾气、施工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等。柴油机组和汽车使用的是合格油品,放喷池选址均位于距离井口100m外,放喷池周围无居民区等敏感区;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 本工程验收监测期间,满深1101井井场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本工程钻井期噪声主要产生于钻井作业及道路建设等施工活动中。其噪声源主要包括钻井中的钻井设备等,以及建设中的挖土机、推土机、轮式装载车、电焊机等。 在钻井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和设备维护,有效降低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且井场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钻井期间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 监测结果:本工程验收监测期间满深1101井场厂界外昼间、夜间噪声的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钻井期间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置,非磺化泥浆钻井岩屑经机械脱水后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或道路;磺化泥浆岩屑定期拉运至塔**岸****处理站处理;含油废物、废烧碱包装袋、废防渗材料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填埋场处理。 项目完井后,试采及后续开发等工程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 | 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钻井岩屑、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垃圾、沾油废物和废烧碱包装袋等。 膨润土体系泥浆及聚磺体系泥浆在井口采用随钻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固相钻井岩屑分离后,膨润土体系钻井岩屑在岩屑池暂存,干化后用于铺垫井场和道路;聚磺体系钻井岩屑经不落地收集系统收集后暂存于地罐后,定期交由**华洋****公司(塔**岸站)处置; 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垃圾在垃圾收集箱暂存,均交由**县青****公司处置; 沾油废物和废烧碱包装袋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公司处置。 验收监测期间,本工程已封井。待后续开发前,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审批通过后开工建设。 |
| 1 |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井场、生活区选址以及通井道路选线应尽可能避开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对规划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避免破坏自然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防止土地沙漠化的扩展,最大限度减少对荒漠植物和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破坏。参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认真落实项目封井期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因地制宜的生态修复方法,合理安排封井恢复工作,禁止对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功能遗留不利影响。 | 经现场调查及施工资料显示,本工程通过严格规范施工活动范围,车辆、机械在规范的施工道路范围内行驶,不离开运输道路及随意行驶,由专人负责,以防破坏土壤和植被;本工程占地类型主要为沙地,周边植被较少;施工期间,施工车辆临时停放利用现有空地,并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建设单位严禁人为破坏作业带以外区域植被;施工结束后进行场地恢复等措施减轻本工程对周边生态的影响。 井场、站场平整后,采取砾石压盖;针对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施工期间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线路和范围,不离开运输道路及随意行驶,由专人负责,以防破坏土壤和植被,加剧土地荒漠化。 本工程暂未到封井期。 |
| 1 |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关于印发 | 严格执行中国石****公司制定并发布的《中国石****公司90008钻井队满深1101井钻井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进行演习。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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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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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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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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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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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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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