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县域医共体设备更**设项目-心电图机(便携式单机版)(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现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4.其他要求”作出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4.其他要求 中“3.4.2★【产品验收清单】: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验收清单。3.4.3★投标产品如涉及3C认证的,该认证证书可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人应在履约验收时向采购人提供,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按合同违约处理。”标书代写
更正为:
“3.4.2★【产品验收清单】: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验收清单。【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收清单即可,无须在“技术服务应答表”或“商务应答表”中单独应答】。3.4.3★投标产品如涉及3C认证的,该认证证书可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人应在履约验收时向采购人提供,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按合同违约处理。【注:供应商无须在“技术服务应答表”或“商务应答表”中单独应答】。”。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5日
1、备案编号:510********200067236。
2、监督部门:****财政厅;监督电话:028-****3581、028-****3539、028-****3553,监督部门地址:****新街37号。
3、本项目预算金额:29万元,最高限价: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采购需求。
名称:****
地址:**市**南街2号
联系方式:028-****7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中心A座1501-1502,1508-1510号
联系方式:028-****6522-617/60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贾静、巫嵬伟、陈盛天
电话:028-****6522-617/605
****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