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10月 15日至 2025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八路石路基59号,邮编:510145
联系电话:020-****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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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实验室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位于**市**区浣花路33号九层、十层,占地面积2591.071平方米,建筑面积2591.071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环境保护监测服务工作,监测项目规模为水质样品2200个/年、气态样品80个/年、噪声及声环境(现场)50次/年、辐射类(现场)50次/年,年正式出具检测报告300份。本项目主要设备包括: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1台、热电原子吸收光谱仪1台、电感藕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1台、气相色谱仪1台、气相质谱联用仪1台、全自动热解析仪1台等检测设备。项目总投资为880.1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0万元。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pH调节池+混凝絮凝沉淀”****实验室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高压灭菌锅更换废水、实验服清洗废水、其他剩余废水样、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等)与项目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到达**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较严值后,统一由废水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