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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的“**中电建**市航头镇、**镇农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全文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起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9月28日,可通过信函、电****公司进行反映,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逐一进行处理与回应。
生产建设单位:****
联系人:金/187****3500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