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5-10-15 17:30
| 180天 |
| 资金现金 |
| 280,000元 人民币 |
| 14,435,040元 人民币 |
| CQZYGCZHPG[ZF] |
| ****中心**至**线工程施工图审查答疑及补遗通知 No.001 (招标编号:**** ) 各潜在投标人: ****中心**至**线工程施工图审查答疑及补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1.4.1条5.3中关于其他人员的要求,是否需要提供具体人员及相关证明,还是投标阶段只需要提供承诺就可以 回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中的5.3其他人员,在招投标阶段提供承诺即可。 问题2:招标文件3.2.3条及3.2.4条中,“固定费率报价的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不足两位的按实际位数保留。”“本项目将设置固定费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 0.1%,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1443.504 万元(含增值税)。”是否可以理解为固定费率报价格式只能为0.09%、0.08%、0.07%等,如此规定则相当于限定了报价只能是限价的9折、8折、7折等固定整数折,建议固定费率报价的数值保留三位小数或采用‰表示。 回答:此条款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3:招标文件1.4.1条第3点及第5点业绩要求中,“若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上述业绩要求内容的,则还须提供其项目业主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须包含项目名称、施工图审查单位名称、项目类别、工作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内容)”中的施工图审查单位名称是否应为“投标人单位名称”。 回答:此条款有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4:招标文件1.4.1条第3点业绩要求中的“1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人审查项目”和“1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项目”认定标准是以合同个数为准还是以线路条数为准如一个合同中包含多条线路,是否可以认定为多个业绩 回答: 本项目业绩认定以合同个数为准,满足要求的一个合同中包含多条线路的认定为一个业绩。 问题5:施工图审查人员是否可以为退休人员 回答:不可以。 问题6:施工图审查人员是否可以为退休人员 回答:详见问题5回答。 问题7: 业绩要求中的设计项目业绩,有无具体要求,如规模,金额等 回答: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3.业绩要求中的设计项目业绩,无规模、金额要求。 问题8:业绩要求中的设计项目业绩,有无具体要求,如规模,金额等 回答:详见问题7回答。 问题9:是否可以明确设计咨询和施工图审查各自的金额 回答:本项目已提供最高限价,不再单独提供设计咨询和施工图审查各自的限价。 问题10:是否可以明确设计咨询和施工图审查各自的金额 回答:详见问题9回答。 问题11:施工图审查的专业负责人可以由设计单位提供吗 回答:联合体投标的,专业负责人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 问题12:施工图审查的专业负责人可以由设计单位提供吗 回答:详见问题11回答。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第3点中“若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上述业绩要求内容的,则还须提供其项目业主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须包含项目名称、施工图审查单位名称、项目类别、工作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内容)”调整为“若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上述业绩要求内容的,则还须提供其项目业主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须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项目类别、工作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内容)”。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第5点中“若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上述业绩要求内容的,则还须提供其项目业主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须包含项目名称、施工图审查单位名称、项目类别、工作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内容)”调整为“若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上述业绩要求内容的,则还须提供其项目业主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工作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内容)”。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条中“固定费率报价的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不足两位的按实际位数保留。报价保留小数点位数的要求仅为方便评审使用,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调整为“固定费率报价的数值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不足三位的按实际位数保留。报价保留小数点位数的要求仅为方便评审使用,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10-29 09:30调整为2025年10月31日9:30(**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等顺延。标书代写 本通知是对之前的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之前的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