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审批泽良御景龙庭6#楼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4〕57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大道旁。
二、具体调整内容
(一)局部调整第六层建筑平面布局。将原审批的绿化阳台调整作为普通阳台使用;并调整户型一、二、四的卧室及阳台建筑面积。
(二)优化第七至三十三层户型四室外空调板的尺寸。
以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后,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233621.45平方米调整为233610.06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189735.84平方米调整为189750.55平方米;容积率由原审批的8.495调整为8.497;其他建筑密度、绿地率、机动车停车位等指标均保持不变。其调整后的设计方案及其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21日。
四、公示地点
(一)**市**区颐园路120-2号一楼公告栏。
(二)****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办公区(地址:**市**区颐园路120-2号,电子邮箱:ghhxxzx****819@hechi.****.cn,邮编:547000,联系电话:0778-****819)。如反应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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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