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绿色环保新型建材(一期)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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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招标公告编号: 招标内容:
****绿色环保新型建材(一期)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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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环保新型建材(一期)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色环保新型建材(一期)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已由**市****服务局以鹿数政投资备【2015】219号批准建设。总投资 5367.63 万元,其中**工程估算价 1378万元,建设规模:****公司自有土地,建设2条240立方米/小时绿色智能化预拌混凝土生产线,具备利用、消纳工业和城市固废的能力,并建设从原料制备存储至混凝土生产发运与之相配套的生产辅助设施工程,建设地点:**市**区李村镇同阁工业区********公司。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 其他: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37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5 年 10 月 16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集团列入黑名单(在开标、评标阶段、中标公示阶段及合同签订阶段若发现投标人有以上不良记录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标书代写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无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1.8其他要求: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16 00:00至2025-10-22 23:59(**时间,下同),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06 08:4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公共**交易网(http://www.****.cn/)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市公共**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证书业务咨询:**公共**交易平台(**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cn:8181/”)。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公共**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CA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公共**交易网 (http://www.****.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24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6.招标文件中新工程建设平台与原工程建设平台描述不一致的地方请联系市公共**技术,技术支持电话:0311-****8327。 9.2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3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1、****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电子标服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方式向****提出,招标人联系人: 齐会江,联系电话:135****8483联系人: 闫文娜 ,联系电话: 0311-****625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市**区住****服务中心

电话:0311-****3919

电子邮箱:****@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绿色环保新型建材(一期)项目建筑工程施工 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区李村镇同阁工业区 地址: **市**区**西路128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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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联系人:

齐会江

联系人: 闫文娜
电话:

135****8483

电话: 0311-****625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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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sina.com

电子邮件: ****@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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