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能镇赉山河20万千瓦风电项目升压站主变增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的公示

审批
吉林-白城-镇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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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16 08:44:00
关于华能**山河20万千瓦风电项目升压站主变增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及社会监督均无异议,我分局对华能**山河20万千瓦风电项目升压站主变增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436-****004 ****环境局****分局)

传 真:0436-****005

通讯地址:**市**县育才西路288号

邮 编:1373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华能**山河20万千瓦风电项目

升压站主变增容工程

**省**市**县**镇满汉营子村,站址中心坐标为E123°16′18.503″,N45°43′8.054″,四周均为农田

****

**省****公司

为升压站(在******公司自带负荷配置风电项目在建内预留位置扩建1台220MVA的主变、2套容量为30Mvar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以及1套接地变成套装置)和配电装置(SVG 成套装置预制舱)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须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影响或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升压站主变和无功补偿装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减振垫、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站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期工程不新增蓄电池,升压站在事故情况或维修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依托在建升危废暂存间暂存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严格落实电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升压站布置设计考虑进出线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加强电磁环境影响宣传,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和防护指示标志,保护周围电磁环境。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使其周围环境工频电磁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4000伏特/米及磁感应强度100微特斯拉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