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承接采购服务协议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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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001-001

二、合同名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承接采购服务协议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2025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市**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联系方式:024****6620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大夫路218-1号

联系方式:158****57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对象及标准 (一)关爱型 1.**市户籍且在**区居住的60周岁(含)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0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经评估为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45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2.**市户籍且在**区居住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二)普惠型 **市户籍且在**居住的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与80周岁至89周岁高龄津贴、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政策不兼得。老年人选择有变化的,需于每年10月31日前,申请对下一年度的补贴方式进行变更,其他时间不予调整。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更换的,默认延续上年度补贴或服务。 服务项目 根据2021年至2024年工作经验及老年人实际需求,城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为理发、助浴、送餐、制作老年餐、室内清洁、起居照料、陪同代办7个服务项目。 承接主体 区民政局应按照公开公正、就近就便、竞争择优的原则,****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承接主体。承接主体应为依法在民政部****管理部门登记的、运营信誉状况良好的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家政企业或物业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具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内容。 申请审批及服务流程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和服务流程,继续参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民发〔2020〕18号)执行。 购买服务资金来源及结算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按每小时30元折算,补助资金由老年人居住地的区、县(市)财政承担,市财政按照50%的比例给予补贴。 区民政局每月根据在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上记录的结算总工时,与承接主体进行上月费用结算,****财政局。 购买服务支出按实际服务费发生资金计算(全年累计购买服务支出预算80万元,我区需承担40万元)。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0.00元

合同金额:3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0-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0-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16
合同公告
辽中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承接采购服务协议
当前信息
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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