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于2025年10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陕西-汉中-宁强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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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5年10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10 08:37:24
索引号 **** 发布日期 2025-10-10 发布机构 ****
内容概述

****于2025年10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县汉明****公司年产24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6-****097 传真:0916-****097 邮箱:****57561qq@.com

通讯地址:**省****法规宣教科 邮编:724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县汉明****公司年产24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项目

**县代家坝镇朱家垭村

**县汉明****公司

**拓维****公司

该项目位于**县代家坝镇朱家垭村,建设性质为**,项目建设1条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以废旧木材、锯末等为原料,配备综合破碎机、粉碎机、电力式转筒烘干机、立式环模颗粒机等设备,年产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24000吨。项目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含生产车间内置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辅助工程包含办公生活用房;储运工程包含原料堆场、木片存放区、成品堆场;公用工程包含给水、排水、供电和采暖及制冷;环保工程包含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治理措施。该项目总投资3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01%。

详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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