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管影(增)〔2025〕169号
****五金厂:
你厂报送的《****五金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五金厂迁建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市**区石滩镇三江田桥工业区宏旺产业园Q栋,主要从事摩托车发动机配件的生产,年产摩托车发动机配件31.5万套。项目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劳动定员58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生产28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其技术评估意见(穗环投咨字〔2025〕663号),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中心****水厂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中心****水厂处理,生产废水中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其他因子排放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珠三角的排放限值。
(二)营运期项目产生的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喷漆漆雾与燃烧废气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生态环境厅****委员会****信息化厅****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重点区域的排放要求中较严者;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TVOC、NMHC、苯系物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NMHC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燃烧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生态环境厅****委员会****信息化厅****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重点区域的排放要求;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1排放限值要求。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
(三)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六)该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0.0467吨/年;氮氧化物0.1285吨/年;化学需氧量0.0138吨/年,氨氮0.0017吨/年。污染物总量指标替代为挥发性有机物0.0934吨/年,氮氧化物0.1285吨/年,在“十四五”减排量中预支;化学需氧量0.0276吨/年,氨氮0.0034吨/年,来源于**增****公司。
(七)国家或地方对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标准新要求的,从其规定执行。
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如涉及规划、土地利用、建设、水务、消防、安全等问题,按相关部门规定和意见执行。
五、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0****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窗口(地址:**市**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5988)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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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