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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封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封场工程
建设地点:**省**市**县油篓沟乡**村西北1.5km处张****填埋场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库区占地面积约70454.00平方米,其中封场覆盖区占地面积约6246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垃圾堆体整形工程、封场覆盖系统工程、填埋气体收集导排工程、渗沥液导排工程、地表水导排工程、生态修复及景观工程等,同时含配套设施和公用工程。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1月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海鹏
联系电话:131****444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