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管影(增)〔2025〕111号
****政府****办事处:
你单位报送的《**科教城(科德大道**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科教城(科德大道**线)建设工程(项目代码:****)位于**市**区朱村街**科教城(信息产业园)东侧,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与科德大道相接桩号为K0+000,往东终点至北三环朱村连接线桩号为K1+038.288,道路全长约1038m,红线宽50m,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双向六车道,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及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1729.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其技术评估意见(穗环投咨字〔2025〕479号),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施工期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项目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营运期应加强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影响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降噪措施,确保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或室内达到《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要求。
(四)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和设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落实好水土保持措施,及时进行复垦、绿化,尽可能减少施工造成的植被破坏、动物干扰和水土流失等不利影响。
(五)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及时清运、妥善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应按照《**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处理处置,余方运往指定余泥渣土消纳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七)国家或地方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标准新要求的,从其规定执行。
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本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如涉及规划、土地利用、建设、水务、消防、安全等问题,按相关部门规定和意见执行。
五、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0****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窗口(地址:**市**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5988)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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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