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发区环保局关于2025年10月16日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示

审批
福建-漳州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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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关于2025年10月16日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16 10: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835 传真:0596-****832

通讯地址:**开****环保局(36312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罐头食品、水产品、肉糜生产线项目 **开发区三区 **** **市****公司 ****开发区南滨大道888号,拟在原有厂区内2号厂房实施扩建,扩建车间建筑面积为10296.56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肉糜120吨、调味水产品200吨、鱼罐头6000吨。 一、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肉糜、调味水产品及鱼罐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组合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行期废气主要来源于下脚****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池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采用低温等离子工艺进一步处理,引至6米高排气筒排放。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委托有能力处置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废冷冻机油及其包装物等危险废物须规范收集、贮存,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防止固体废物产生二次污染。

漳****开发区

环境保护局

2025年10月1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