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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对《****(货物、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比选,相关评选工作已于2025年10月15日完成,结合比选报告,现将有关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综合得分:96.59
第二中标候选人:**丰和****公司
综合得分:89.13
第三中标候选人:****
综合得分:89.11
现予以公示,时间自2025年10月16日起18日止。公示期内,投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比选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教育局****小学投诉。
一、投诉材料要求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事实情况;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投诉注意事项
投诉人是企业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三、投诉渠道
投诉地址:镇****街道东街56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0851-****2672)139****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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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