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审批
福建-龙岩-长汀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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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发布时间:2025-10-16 10: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处理场生态修复工程

**县策武镇陈坊村湖坑哩

****

****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县策武镇陈坊村湖坑****处理场内,拟通过好氧稳定、开挖、****填埋场垃圾进行开挖处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筛分车间、轻质物暂存场、两个腐殖土暂存区、配电间、洗车台、消防水池、泵房及环保工程。项目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填埋场3#库区,处理垃圾36万吨,第二阶****填埋场2#、3#库区,处理垃圾51.75万吨,共处理垃圾87.75万吨。

1.做好截洪沟和导排系统的维护工作,确保截排水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不同情况制定施工方案:分区域分单元开挖,非作业区域保持覆盖状态;开挖区域应在每日挖掘作业结束后进行覆盖,下雨时覆膜面汇集的雨水应及时抽排,防止雨水进入堆体形成渗滤液;雨天作业时,应做好现场截排水工作,备足水泵及有关防雨材料;大雨、暴雨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做好施工区域覆盖工作及抽排工作。项目后期渗滤液处理过程产生少量的膜浓缩液运往****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置。项目实施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喷淋废水、员工生活污水排****处理站处理。

2.科学合理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遇不利气象条件且可能导致区域严重恶臭污染时,应暂停开挖、筛分等施工作业。好氧预处理废气、垃圾筛分车间(整体密闭并保持微负压状)废气经收集后分别采用“酸洗涤+碱洗涤”工艺进行净化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开挖、筛分全过程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在填埋场四周布置高压喷雾除臭设施,配置车载式雾炮机对局部区域重点喷洒除臭剂;施工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垃圾开挖作业面,每日开挖作业结束,将作业面重新覆盖。

3.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

4.生活垃圾、轻质筛上物、废水处理站污泥直接运至长****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金属及其他可回收物定期送往废品回收点。垃圾开挖完成之前,无机骨料、腐殖土分别暂存在骨料临时堆放场和腐殖土暂存场;做好填埋区防渗后,****填埋场内;应定期对腐殖土进行检测,符合标准的可用于园林绿化、矿山生态修复等。腐殖土、无机骨料暂存区及回填区应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三防”措施。

5.腐殖土暂存场、筛分车间、轻质筛上物临时堆场、金属堆场、骨料临时堆放应满足相应的防渗要求。机械开挖至距防渗层约0.5m厚度时应转换为人工开挖,防止施工过程破坏库内防渗层,造成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合理设置监测点,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开挖处置结束后,按规范要求开展土壤污染调查、修复等工作。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好氧稳定预处理应达到设计要求方可进场开挖;垃圾填埋场开挖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采用分层开挖方法进行操作,按单元逐层推进。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局备案。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568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