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13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维吾尔自治区农村水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基层推荐、部门审核、集体评议,拟推****人民政府为自治区农村水利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对象,拟推荐**县七****协会会长洪新为自治区农村水利工作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现公示如下:
1.****人民政府拟推荐为自治区农村水利工作先进集体。****政府始终锚定“节水优先、系统治理”的治水方向,用扎实的水利实践为全镇农业增产、群众增收、生态提质筑牢坚实根基。聚焦高效节水,2023-2024年,****政府牵头推进葡萄高效节水项目,覆盖4.12万亩葡萄地,惠及9个行政村39****小组、5067户2.16万群众;2025年接续实施1.995万亩,构建起“分类施策、全域覆盖、梯次推进”的节水灌溉体系。守牢民生底线,****水厂为核心,落实“强水源、优管网、严检测”,管网覆盖12个行政村、2个社区及光伏发电工业区,服务8560户35156人及20余家企业,实现“镇域无死角”,2024年水质达标率100%,群众用水满意度100%。升级灌溉设施,2024年以来累计投入超822万元,**、改造斗渠、支渠30公里,输水效率提升35%以上。****服务队,深入田间地头解决管道堵塞、阀门(闸门)故障、灌溉不均等问题,确保“灌溉不误工、用水有保障”。
2.洪新同志拟推荐为自治区农村水利工作先进个人。洪新,男,汉族,1997年7月入党,****人,59岁,现任**县七****协会会长,从事农村水利工作二十余载,带领七****协会承担全镇2个灌区、8****农场约6.5万亩土地灌溉管理,负责全镇农业供水地下主管网及分支管网80千米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供水渠道130千米清淤维护,协助流域对70千米干渠供水安全巡护等。多年来,洪新同志带领七****协会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办理质量,严格控制供水分时、分水到户,水量核准计量,支、斗渠供水安全管护,进一步提升辖区水**利用率,努力减轻农户负担,获得辖区群众好评。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13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电子邮****人民政府反映,反映情况需实名并提供具体事实依据,匿名或无依据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995—****001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地址:**县**西路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