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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763120N | 建设单位法人:陈红涛 |
| 柴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省**市**区田家庄镇**村村北****厂区内 |
| 绿色环保新型建材园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07.499722 纬度: 34.54083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25 |
| 宝环凤函〔2024〕8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6********763120N001P |
| 2025-08-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200 |
| 3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763120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华景****公司 |
| ****0303MACU5HCY4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32MACAE8AA14 | 竣工时间:2025-07-31 |
| 2025-08-0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20 |
| 2025-09-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精品机制砂45万吨/年,年产预拌混凝土90万m3/a。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精品机制砂45万吨/年,年产预拌混凝土90万m3/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机制砂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原料-筛分-破碎-选粉-制砂-成品 混凝土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各原料-储存-称量-搅拌-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机制砂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原料-筛分-破碎-选粉-制砂-成品 混凝土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各原料-储存-称量-搅拌-成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骨料破碎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9m排气筒(DA103)排放;制砂楼破碎、筛分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m排气筒(DA104)排放;机制砂成品仓呼吸性粉尘经“仓顶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m排气筒(DA105)排放;10mm~25mm骨料成品仓呼吸性粉尘经“仓顶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3m 排气筒(DA105)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机制砂物料输送储存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物料混合搅拌粉尘经“主楼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物料输送储存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水泥仓、粉煤灰仓、矿粉仓、外加剂仓呼吸性粉尘分别经“仓顶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设备配套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噪声: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少设备的噪声影响,合理安排工作时段,减少夜间噪声对周围村民的影响,在项目区设置车辆禁鸣标志并加强管理。 固废:除尘器收集粉尘主要成分为各类生产原料,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中作为生产原料使用;废润滑油经收集后送至厂区现有危废贮存库暂存,依托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100000t/a危险废物项目进行协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机制砂生产线: (1)骨料破碎粉尘污染治理措施 经过现场勘查,本项目的机制砂生产线中骨料破碎时产生的粉尘收集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根26m高排气筒(DA103)有组织排放。 (2)制砂楼破碎筛分粉尘污染治理措施 经过现场勘查,本项目的机制砂生产线中制砂楼破碎筛分时产生的粉尘收集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根30m高排气筒(DA104)有组织排放。 (3)物料输送储存缓冲仓粉尘污染治理措施 经过现场勘查,本项目的机制砂生产线中物料输送储存2套缓冲仓产生的粉尘收集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根35m高排气筒(DA105)有组织排放。 (4)骨料成品仓呼吸性粉尘污染治理措施 经过现场勘查,本项目的机制砂生产线中骨料成品仓产生的呼吸性粉尘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根42m高排气筒(DA106)有组织排放。 (5)机制砂成品仓呼吸性粉尘污染治理措施 经过现场勘查,本项目的机制砂生产线中机制砂成品仓产生的呼吸性粉尘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根42m高排气筒(DA107)有组织排放。 混凝土生产线 (1)物料输送储存粉尘污染治理措施 经过现场勘查,本项目的混凝土生产线2套物料输送储存产生的粉尘经各自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经各自的18米高排气筒(DA108和DA109)有组织排放。 (2)筒仓呼吸性粉尘污染治理措施 经过现场勘查,本项目的混凝土生产线9个原料筒仓设置于封闭车间内,原料筒仓产生的粉尘经自带的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物料混合搅拌粉尘污染治理措施经 经过现场勘查,本项目的混凝土生产线2套搅拌设备产生的搅拌粉尘经各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的运输车辆采取覆盖等封闭方式进行运输,依托厂区现有的洗车台,厂区地面已硬化,定期对地面的清扫和洒水,厂区运输车辆控制车速等措施,有效减缓本项目车辆运输扬尘。 废水:本项目精品湿砂生产用水和混凝土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无废水产生。混凝土设备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处理及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搅拌机、反击式破碎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本项目生产设备全部置于封闭厂房内,厂房形成相对封闭的作业场所,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杜绝因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收集至厂区现有危废贮存库,依托****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项目进行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主要成分为各类生产原料,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中作为生产原料使用。本项目不增加职工,不增加生活垃圾。 |
| 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厂房及生产设备设施的建设高度及空间原因,本项目的排气筒高度较环评和设计均有所增加,本项目机制砂社工生产线的物料输送储存(缓冲仓)产生的粉尘排放方式由环评设计的无组织排放变更为有组织排放;本项目的混凝土搅拌生产线物料输送配料产生的粉尘排放方式由环评设计的无组织排放变更为有组织排放。该变动内容为环评设计的为无组织排放变更为有组织排放增加2根排气筒,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判定,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变更排污许可。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等排污。 | 实际建设情况:****已于2025年8月5日变更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6********763120N001P。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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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421.12 | 0 | 0 | 0 | 0 | / |
| 73.007 | 28.75 | 126 | 0 | 0 | 101.757 | 28.7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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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砂石分离设施和洗车台 | / | 本项目精品湿砂生产用水和混凝土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无废水产生。混凝土设备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处理及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 / |
| 1 | 骨料破碎粉尘污染治理措施 | 《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表1中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本项目的机制砂生产线中骨料破碎时产生的粉尘收集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根26m高排气筒(DA103)有组织排放。 | 破碎工序废气排放口监测因子颗粒物的最高排放浓度为2.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04kg/h,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承诺更加严格排放浓度限值《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表1中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 2 | 机制砂破碎和筛分工序废气治理设施 | 《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表1中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本项目的机制砂生产线中制砂楼破碎筛分时产生的粉尘收集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根30m高排气筒(DA104)有组织排放。 | 机制砂破碎和筛分工序废气排放口监测因子颗粒物的最高排放浓度为1.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972kg/h,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承诺更加严格排放浓度限值《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表1中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 3 | 机制砂成品缓冲仓废气治理设施 | 《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表1中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本项目的机制砂生产线中物料输送储存2套缓冲仓产生的粉尘收集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根35m高排气筒(DA105)有组织排放 | 机制砂成品缓冲仓废气排放口监测因子颗粒物的最高排放浓度为2.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563kg/h,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承诺更加严格排放浓度限值《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表1中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 4 | 骨料成品仓呼吸性粉尘污染治理措施 | 《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表1中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本项目的机制砂生产线中骨料成品仓产生的呼吸性粉尘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根42m高排气筒(DA106)有组织排放 | 机制砂成品仓废气排放口监测因子颗粒物的最高排放浓度为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31kg/h,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承诺更加严格排放浓度限值《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表1中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 5 | 机制砂成品仓呼吸性粉尘污染治理措施 | 《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表1中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本项目的机制砂生产线中机制砂成品仓产生的呼吸性粉尘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根42m高排气筒(DA107)有组织排放。 | 骨料成品仓废气排放口监测因子颗粒物的最高排放浓度为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883kg/h,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承诺更加严格排放浓度限值《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表1中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 6 | 混凝土生产线1#物料输送储存粉尘污染治理措施 | 《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表1中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本项目的混凝土生产线1#物料输送储存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8米高排气筒(DA108)有组织排放。 | 混凝土生产线原料配料平皮带1机头废气排放口监测因子颗粒物的最高排放浓度为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584kg/h,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表1中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 7 | 筒仓呼吸性粉尘污染治理措施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TSP)1小时浓度值的差值要求0.5mg/m3。 | 本项目的混凝土生产线9个原料筒仓设置于封闭车间内,原料筒仓产生的粉尘经自带的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下风向无组织颗粒物与参考点差值最大浓度为0.097mg/m3,监测结果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TSP)1小时浓度值的差值要求0.5mg/m3。 | |
| 8 | 混凝土生产线物料混合搅拌粉尘污染治理措施经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TSP)1小时浓度值的差值要求0.5mg/m3。 | 本项目的混凝土生产线2套搅拌设备产生的搅拌粉尘经各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下风向无组织颗粒物与参考点差值最大浓度为0.097mg/m3,监测结果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TSP)1小时浓度值的差值要求0.5mg/m3。 | |
| 9 | 混凝土生产线原料配料平皮带2机头废气治理设施 | 《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表1中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本项目的混凝土2#生产线物料输送储存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8米高排气筒(DA109)有组织排放。 | 混凝土生产线原料配料平皮带1机头废气排放口监测因子颗粒物的最高排放浓度为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584kg/h,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表1中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经过现场调查,本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搅拌机、反击式破碎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本项目生产设备全部置于封闭厂房内,厂房形成相对封闭的作业场所,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杜绝因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依托****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项目进行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本厂水泥生产线。生活垃圾依托******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处置, | 经过现场调查,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收集至厂区现有危废贮存库,依托****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项目进行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主要成分为各类生产原料,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中作为生产原料使用。本项目不增加职工,不增加生活垃圾。 |
| 1 | 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将本项目纳入本厂环境管理体系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环保设施操作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保养维护,树立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理念,在生产全过程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 ****2024年7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7月10****环境局**分局进行备案。 |
| 运输车辆冲洗依托厂区现有的洗车台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经过现场调查,本项目物料运输车辆冲洗依托厂区现有的洗车台,依托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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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