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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号(号) | **** |
| 项目名称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石排镇水贝龙塘北路9号201室 |
| 建设单位 | ****(个体工商户)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石排镇水贝龙塘北路9号201室。 ****中心坐标:北纬 23°5'42.321",东经113°57'27.885"。 项目占地面积为2025m2,建筑面积为2480m2,主要从事塑胶帽檐、箱包压板、卡纸、编织绳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帽檐18吨、箱包压板2吨、纸板6吨、编织绳3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厨房油烟经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混料、破碎工序颗粒物产生量极少,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进行无组织排放。项目挤出成型工序位于密闭车间内,废气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塔”进行处理再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通过采取以上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废气排放量较小且均可以达标排放。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大气环境不达标区,但在**市实施VOCs总量2倍削减的情况下,可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项目厂界50米范围内有敏感点石洲大道商住房,项目厂界距离该敏感点21米,敏感点在项目排气口的东南侧,未在主导风向下风向,且项目排气筒远离敏感点布设,排气筒与敏感点距离达到55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一类区。因此项目对石洲大道商住房及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挤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市政管网,然后引至****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工作制度为每天1班,一班8小时。通过采取降噪措施后,再经过距离衰减,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故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北面有石洲大道商住房环境敏感点,距离本项目南厂界约为21m;项目车间噪声对敏感点的噪声贡献值为38.9dB(A),再经叠加敏感点处噪声背景值后的预测值昼间为58.1dB(A),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故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纸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消毒杀菌处理,防止散发恶臭,孳生蚊蝇;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 公示时间 | 2025-10-16 |
| 联系人 | ****环境局石排分局 |
| 联系电话 | 0769-****0833 |
| 通讯地址 | **市石排镇****中心3楼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