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一厂、二厂连接管廊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羊口化工产业园内
项目性质:扩建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目前****与寿****公司、******公司之间的建有厂间管廊,该管廊于2025年4月建成投产,主要输送物料为寿****公司**装置的原料、产品及部分公用工程物料。随着寿****公司的发展,拟**甲苯制苯装置,需自鲁清石化、输送甲苯、****公司,需将产品苯输送至鲁清石化,随着装置产能扩大,原C5管道因管径过小,无法达到输送需求,需新增1条DN80的C5管道,另外,自兴鲁管廊至德信厂区敷设1条DN150的氮气管道及1条DN150的仪表空气管道,将鲁清、兴鲁、德信三个厂区的氮气、****联通,有效平衡各厂区的公用工程物料,该项目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缓解当地公路运输压力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企业发展,均具有重要作用。
该项目可充分利用两个厂区之间的现有管廊,仅新增管道,实现鲁清石化与兴鲁新材料之间的原料和产品的管道输送,可大大降低运输成本和道路交通压力。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工程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实施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保护的影响;
(4)本项目实施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5)对本项目实施持何种态度;
(6)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项目信息公开后7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经理
电话:133****6915
5、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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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