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士镇2025年度美丽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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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士镇2025年度美丽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6 10:40

华士镇2025年度美丽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士镇2025年度美丽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华士镇2025年度美丽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华士镇。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华士镇2025年度美丽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东荡港、葫芦浜、胜利浜、朝西浜四条河道绿化面积约16469㎡、**菜地园路、外立面翻新面积约650㎡、太阳能灯2套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100.32万元

2.1.4工期要求: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11 月 5 日,竣工日期:2025年 12 月 4 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或园林绿化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合同价不低于7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注:1、五年内指2020年 10月16日起至2025年 10 月 15 日止。2、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者同时具备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的金额以施工合同上注明的金额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自2023年 10 月 16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年 10 月 16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年 7 月 16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行政监督本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本工程不接受其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10 月 16 日 13 时 30 分至2025年 10 月 28 日 13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的时间和方法:请投标申请人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乡镇)平台(http://www.****.cn/ggzy/zhjyxz/index.shtml)”使用“**CA数字证书”会员系统登录获取。电子标服务

4.3建设工程交易投标工具技术服务费 1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支付。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注明:保证金只能使用电子保函)。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伍仟 元。

5.3电子保函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6.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6.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8 日 13 时 30 分。标书代写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府门户网-乡镇专栏-通知公告”和**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乡镇)平台网上发布。

10.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所有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必须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221.****.71/TPBidder/memberframe/FrameAll)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

(3)若CA无法登录系统,需要进行会员注册,并绑定CA锁。

(4)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季晓东

联系电话:138****1525

联系地址:**市华士镇新生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510-****2331

联 系 人:陈怡沁

联系地址:**市**路368号南方景园121幢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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