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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要求。现将**市**嘎青沟、色曲河流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嘎青沟、色曲河流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市**亚拉镇嘎青沟、色曲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色曲两岸**格宾石笼护岸1115m、**浆砌石护岸256m、建设浆砌石挡墙护脚425m、建设挡墙压顶151m;嘎青沟水位变幅区修复漫滩交替湿地38012m2;嘎青沟修复**湿地10246m2;嘎青沟、色曲修复植物防护带77754m2。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1月13日)
联系人:王工
联系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名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