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细化方案》的要求,结合化工新材料产****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内容安排: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市可门港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风险等级:中风险
工作依据:《****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细化方案》(闽环保土(2025)5号)
工作目标:****园区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确保地下水污染不加重、不扩散,实现常态化监管与风险防控。
二、工作内容
1. 2025年度枯水期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开展2025年度枯水期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评估报告,制定监测计划或方案,对园区现有16个地下水监测井(包含初调确定的污染扩散监测点和超标的内部监测点)开展监测,****园区所有污染指标。
2.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对园区内重点场所和重点企业(含历史遗留企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
排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装置区、储罐区、管道、固废处置区、物料装卸区等。
参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1号)及《**省石化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执行。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
结合排查结果和已有监测数据,编制《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方案》方案需明确断源措施、监测计划、责任分工和阶段性目标。
方案需经专家评审确认后,作为园区开展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的工作依据。
3.开展定期监测方案编制并监测、评估(2025年起常态化)
①综合园区地下水调查评估、企业自行监测、周边监测等数据,以及企业、园区风险排查成果,制定园区地下水定期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需经专家评审确认后,作为园区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定期监测的工作依据。****园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控的长效机制要求。
②根据定期监测方案开展2026年度监测。****园区所有污染指标,监测期应包含丰水期和枯水期;监测井应包含调查评估的扩散监测井、超标的内容监测井以及企业超标的自行监测井。****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评估要求。
4.整治成效评估(2026年12月底前)
基于 2025-2026年监测数据,计算污染指数(ZQI),评估是否实现“不加重不扩散”目标。
编制《整治成效评估报告》,报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三、工作成果要求
1.《园区2025年度枯水期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报告》
2.《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方案》
3.《园区地下水环境定期监测方案》
4.《园区2026年度地下水环境丰水期、枯水期监测报告》
5.《地下水污染整治成效评估报告》
四、报价要求
各单位应参照表1进行报价。
表1 **市可门港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项目报价表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报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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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5年度枯水期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 |
开展2025年度枯水期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评估报告,制定监测计划或方案,对园区现有16个地下水监测井(包含初调确定的污染扩散监测点和超标的内部监测点)开展监测,****园区所有污染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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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 |
参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1号)及《**省石化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对园区内重点场所和重点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装置区、储罐区、管道、固废处置区、物料装卸区等)开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编制《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方案》,需明确断源措施、监测计划、责任分工和阶段性目标,含专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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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开展定期监测方案编制并监测、评估 |
①综合园区地下水调查评估、企业自行监测、周边监测等数据,以及企业、园区风险排查成果,制定园区地下水定期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需经专家评审确认后,作为园区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定期监测的工作依据。****园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控的长效机制要求。 ②根据定期监测方案开展2026年度监测。****园区所有污染指标,监测期应包含丰水期和枯水期;监测井应包含调查评估的扩散监测井、超标的内容监测井以及企业超标的自行监测井。****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评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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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整治成效评估 |
基于 2025-2026年监测数据,计算污染指数(ZQI),评估是否实现“不加重不扩散”目标。编制《整治成效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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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征集时间与要求
1.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24日
2.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6时前请在此时间之前将书面文件快递****经济开发区****中心(地址:**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3.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费用、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和耗材、档案管理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报价明细等,相关资质复印件(盖章)与报价明细(盖章)等一份材料封口盖章。
六、联系方式
地址:**县坑园镇****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91-****4656
七、其它事项
此次报价仅作为该方案资金申请预算价,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附件:**市可门港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地下水初步调查范围及点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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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