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灵溪镇观美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1-2035年)的公示

审批
浙江-温州-苍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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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5-10-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苍**灵溪镇观美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1-2035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16

关于《苍**灵溪镇观美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1-2035年)》的公示

《苍**灵溪镇观美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1-2035年)》****研究院编制,根据《**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地块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1月14日(共30日)

邮寄地址:****规划局209(苍**灵溪**滨路188号)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0577- ****3133****政府)0577-****9238(县资规局)

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背景

《苍**灵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目前已获批复,为了科学、合理地指导灵溪镇观美单元等地块开发建设,为了传承与弘扬地域文化的重要使命,同时落实项目推进计划,特编制《苍**灵溪镇观美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1-2035年)》。

二、项目概况

(一) 区位分析

本次****社区****中心,西北至横阳支江,南、**观**,总用地面积31.61公顷。

(二)地块及周边建设现状

1.现状用地情况:规划范围内用地分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两类,其中建设用地为31.54公顷,非建设用地为0.07公顷。建设用地主要由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组成,其中居住用地为21.9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69.5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为5.0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6.11%,其中文化用地面积为0.57公顷,文化体育用地面积为0.16公顷,教育用地面积为4.15公顷,体育用地面积为0.12公顷,医疗卫生用地面积为0.08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为0.0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29%;工矿用地面积为0.2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82%;交通运输用地3.8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2.21%;公用设施用地面积0.1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32%;特殊用地面积为0.2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73%。非建设用地主要为其他草地。

2.周边建设情况:项目西北侧为横阳支江,南侧、东侧为观**,其余周边均为水田。

三、规划用地布局

本规划用地类别主要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特殊用地七大类。规划居住用地(代码07)面积共22.03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69.69%,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代码070102)面积为21.42公顷,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代码0702)面积为0.61公顷。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社区服务中心。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代码08)面积共5.27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16.67%,其中文化用地(代码0803)面积为0.63公顷,文化/体育用地(代码0803/0805)面积为0.20公顷,教育用地(代码0804)面积为4.34公顷,基础医疗卫生设施用地(代码080602)用地面积为0.10公顷。规划保留现****纪念馆、郑氏宗祠;****服务中心;****小学、****一中学、观美幼儿园等用地。观美单元设1个5分钟生活圈,****社区服务中心设置,生活圈要素配置宜参照《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执行。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代码09)面积共0.37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1.17 %。****农贸市场,于**路西侧**一处商业设施,用地面积为0.19公顷。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代码12)面积共3.39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10.72%,均为城镇村道路用地(代码1207)。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代码13)面积共0.10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0.32%,为****支局。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代码14)面积共0.28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0.89%。

规划特殊用地(代码15)面积共0.17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0.54%,为现状保留应显庙、****纪念馆。

四、城镇道路系统规划

观美单元形成“二横二纵”的干路框架,“二横”为育才路、镇府路,“二纵”为三美路、鹤腾路。

道路系统由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支路三级道路组成。

主干路:三美路——道路宽度为12米;

次干路:鹤腾路——道路宽度为10米;镇府路——道路宽度为8米;育才路——道路宽度为8米;

支 路:**一街、玉东街——道路宽度为6米;**路、镇府二街、**街——道路宽度为8米;新美路——道路宽度为12米。

五、市政工程规划

给水工程规划:灵溪****水厂****水厂,**一街规划给水主管径为DN400,三美**侧规划给水管径为DN300,南侧规划给水管径为DN200-400,育才路规划给水管径为DN300,鹤腾路规划给水管径为DN200-DN300,新美路、镇府路、**街规划给水管径为DN200,**路规划给水管径为DN150。

污水工程规划:灵溪镇观美单元污水沿路收集至新美路污水干管,统一收集后,****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厂****园区,现状规模12万m3/d,远期总规模18万m3/d。

雨水工程规划: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根据地势分散就近排入水体。

电力工程规划:35KV苍矾3546线从观美单元西侧沿鹤腾路架设,电力源自110KV**变。电力管线由地块周边道路10KV电力线接入,规划于地块设置一处10kV开闭所。

通信工程规划:灵溪镇观****中心**通福路通信干管接入。

燃气规划:灵溪镇观****中心**通福路燃气干管(管径为250mm)接入。

六、专项工程规划

环境保护规划:地块大气质量应达到国家二类功能区标准,空气污染指数应小于100;河流水质应达到三类以上标准,饮用水合格率应达95%以上;环境噪声值应小于60dB;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应全部处理,达到无害化程度;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应达到100%;工业废水处理率应达100%,排放达标率应达100%。

环卫设施规划:本次规划范围内垃圾分散收集至灵溪中转站后,集中运输至**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规划于A-08、B-14地块各设置一处公厕,公共厕所应以附属式为主,独立式为辅。

人防工程规划:人防工程应按《**省工程建设标准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防空设施配置标准》(DB33/T1079-2018)配建。

消防规划:****消防站,消防规划由灵溪消防救援站统筹。消防给水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共享,采用低压给水系统。道路上消火栓设置间距不超过120米,尽量靠近十字路口,**道路上消火栓应跟给水管道同步实施,原道路上不足部分近期补齐;消火栓规格统一。大型建筑物应设环形消防车通道。建筑消防要求:**筑耐火等级应以一级、二级为主,控制三级,严格限制四级。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抗震规划: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和中国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GB18306-2001),中心**抗震设防标准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ec,为6度设防区,重点工程和城市生命线工程提高一个等级设防。

七、附图

01.区位示意图

02.用地现状图

03.批租情况图

04.规划衔接图

05.用地规划图

06.道路系统规划图

07.城市控制线规划图

08.道路平面定位及竖向规划图

09.给水工程规划图

10.污水工程规划图

11雨水工程规划图

12.电力电讯工程规划图

13.通信工程规划图

14.燃气工程规划图

15.地块编号图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政府****规划局)

02.图集.pdf

附件(1)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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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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