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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为便利服务、简化程序、规范管理,现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准入工作流程告知如下:
一、经检测合格的****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车辆基本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市出租办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具体条件,对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进行初审(材****公司;不符合条件的终止申请)。
二、市出租办对经初审符合条件的车辆,出具《车辆初审合格通知书》,车辆所有人持《车辆初审合格通知书》****机关办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或变更,******车行政主管部门信息交换对相关信息进行核验,****车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的车辆,登记或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
三、****公司为登记或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加装符合规定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及应急报警装置,并出具安装证明材料及信息接入证明材料。
四、****公司按规定向市出租办补充申请材料。
五、市出租****公司提供的材料,经审核后作出行政决定:
(1)符合条件的,发放《**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
(2)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