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中心城区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城东、城西片区)

审批
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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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0-16

项目名称 ****中心**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工程(**、**片区)
建设地点 **省****县县城**、**片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329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杨平
联系人 杨平 联系电话 139****7216
项目投资(万元) 1089.64 环保投资(万元) 16.8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12-15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主要****中心****片区、**片区排水老旧管网22.49km及其附属设施、检查井825座。其中改造DN600双壁波纹管(SN8)0.843km、DN500双壁波纹管(SN8)0.20km、DN400双壁波纹管(SN8)3.043km、DN300双壁波纹管(SN8)5.604km、DN200双壁波纹管(SN8)5.20km、DN315pe100岔管0.20km、DN200pe100岔管0.15km、DN160PVC支管网1.25km、DN110PVC末级管网6.0km;改造φ1000圆形混凝土定型井127座、φ700圆形混凝土定型井335座、HDPE塑料检查井363座。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为减少空气中的尘土含量,在晴天高温时尽量少动堆土,或在堆土表面洒水以减少尘土进入空气中,弃土装载不要超载,沿途有撒落时应及时清理,尽量不要破坏周围植被,以缩小尘土的扩散范围,确保施工期间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排入市政管网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回收利用
固废 环保措施:
工地上及工地周围的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应及时清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卫生教育,不随意乱丢废弃物,以保证生活环境卫生质量,建筑垃圾应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方堆存。本工程中的弃土,由甲方指定弃土堆放位置,不得擅自乱弃土石方,弃土完毕后,需将弃土推平。
噪声 有环保措施:
为了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在晚上十时至次日清晨应选择低噪声机械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以保证周围居民区的声环境质量,夜间尽可能少施工,确保施工期间噪声符合《****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标准。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应尽量不挖掘树木和草地,对被破坏的树木和草地在条件成熟时尽快补栽,以保护环境。
承诺:**** 杨平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杨平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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