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减轻基层负担、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用水要素保障,持续释放改革效能,以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印发近日印发进一步优化取用水领域管理服务以下具体措施。
一、提升取水许可审批服务水平
(一)优化取水许可审批流程。提高****审批办理时效,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13个工作日以内(不包含特殊环节)。推行取水许可证“无忧延续”,到期前主动提醒取用水户申请延续并及时开展评估。编制取用水户应知应会手册,做好企业投资项目前期水**禀赋和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企业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精准性。
(二)简化水**论证报告编制。持续推****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开展水**论证区域评估,对已开展水**论证区域评估的,区域内的取水项目可共享评估成果,除不适用于告知承诺制许可的项目外,园区内建设项目不再编制水**论证报告书,可直接按照审批权限办理取水申请。
(三)优化小微项目办理程序。对天然饮用水、农村供水、白酒饮料、小型灌区、生态渔业等民间投资项目,在规定限额内实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申请人填写告知承诺申请书并按要求作出承诺后,可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审批、验收核发取水许可证。
(四)开展“云勘验”改革试点。对实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项目,在黔南州、修**等地开展取水许可现场核验“云勘验”改革试点,并逐步推广到全省。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取水工程、计量设施、节水措施等环节进行线上核查后发放取水许可证,推动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
二、加强取用水领域监管联动
(五)按程序推行联动改革。将落实水**刚性约束与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评、水保等制度有机联动,进一步细化开展规划水**论证及流域区域水量分配、地下水管控的要求,发挥制度合力,拓展改革空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源头预防效能。
(六)优化用水总量管理。结合可用水量确定工作,因地制宜改革用水双控指标管理,建立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预留制度,在满足国家对省级控制目标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县水**禀赋、用水效率、区域政策导向等因素,统筹管理、动态调整市县新增用水指标,保障各地重大产业项目用水需求。
(七)规范涉企检查执法行为。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提升监管实效。加强取用水领域普法宣传,推行柔性执法,对依法可以采用提醒、告知、劝阻等方式处理的,根据包容审慎原则不罚或者免罚。对违法违规取水等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要予以通报曝光,引导企业和群众依法经营,切实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八)推行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将取用水领域违法违规和弄虚作假等行为记入取用水户信用记录。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失信惩戒的同时,应通过教育培训、强化指导等手段,帮助其进行整改。符合修复条件的,及时引导取用水户主动改善自身信用状况,进行信用修复,重新调整信用分级信息。
三、助力提升产业发展动能
(九)支持发展节水产业。支持各地围绕重点行业领域推广节水先进适用技术,鼓励培育节水科技创新企业。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扶持培育节水认证、节水咨询、节水诊断等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鼓励工业企业加大节水改造力度,对工业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企业,减征本年度百分之二十水**税。
(十)持续深化用水权改革。支持取用水户将通过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改革工艺、节水等措施节约的水量按规定进行转让交易,支持合同节水管理取得的节水量、水**配置工程管理单位对工程完全达效前暂时结余的水量指标等进行有偿转让。鼓励各地社会资本通过参与节水供水工程建设运营,转让节约的用水权获得合理收益。推广“节水贷”“取水贷”,支持用水权质押、抵押、担保等方式拓宽水**开发利用保护投资渠道。
四、加强基层能力建设
(十一)加大基层指导帮扶。省级持续加强基层管理人员和取用水户培训,组织专家为各地重点项目取水审批等提供技术指导,开展上门服务、现场帮扶、“在线会诊”,帮助解决基层困难。持续推行取水审批“一网通办”,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优势,辅助基层管理人员提高审批效率、减轻工作负担。
(十二)做好信息公开推送。鼓励地方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探索落实水**刚性约束与其他管理制度衔接联动机制。各地要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等主动精准推送取用水领域政策措施,在各类媒体公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实行政策兑现“落实到人”。
一审:朱婷婷
二审:郑 瑶
三审:彭应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