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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消费券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工会消费券采购项目,比选人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采购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人均额度限价 |
项目总预算控制价 |
备注 |
| 1 |
工会消费券 |
59张 |
1000元/张 |
59000元 |
本项目按有效消费金额据实结算,但最终结算总价不超过本预算控制价。 |
1.使用范围:消费券须可在中标人指定的所有线下门店(限**地区)或线上平台通用,且仅限于购买日用消费品。
2.有效期:消费券的有效期自发售之日起 1个月,具体起止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3.使用规则:支持分次消费,不设最低消费门槛。每次消费可全额或部分使用消费券,余额可留存下次使用。消费券不予提现。
4.供应品类:日用消费品,参选人应做好品类限制。
参选人提供的商品品类须至少包含且不限于以下日用消费品:休闲零食、水果生鲜、鲜奶、粮油副食、纸品家清、家居家纺、日用百货、洗护用品、文具用品、服装、小家电数码(如电风扇、微波炉、空气炸锅、破壁机、电饭煲、除螨仪、电烤炉、火锅烤肉一体锅、电吹风等)等。
5.优惠方式
如有,选择采用下列其中一种方式:
方式一:商品折扣(持券员工在消费时,可直接享受商品或服务标价基础上的折扣优惠。例如:承诺“8折”,即员工只需支付商品标价的80%。
方式二:额度返点(在每张消费券面值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增加消费额度。例如:承诺“10%返点”,即员工实际可用消费额度 = 券面值 × (1 + 10%))。
四、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参选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参选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比选。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17时30分标书代写
2.递交地址:**市**区大盛镇青龙村一组88号15栋,****公司办公楼206办公室
3.递交方式:参选人可采用顺丰快递邮寄方式或当面递交方式。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集团有限公司(www.****.com)”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市**区大盛镇青龙村一组88号15栋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6****9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