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和《******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省**市200MW/400MWh****电站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本方案编制为满足**省**市200MW/400MWh****电站项目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需求。项目属于《******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种情形,即“区域性交通、能源、水利,以及城市道路和城乡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环卫、消防等设施”,该项目实施有利于满足**市电网调频调峰需求、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改善区域电网电源结构,为风光电的开发提供有利条件。
二、规模使用情况本项目拟落实**区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约1.1247公顷,同时拟调出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约1.1275公顷。具体调整情况:调入地块共2个,地块编号为WTR01、WTR02,位于凤塘镇凤岗村,规模调入后将原规划土地用途为林地、园地和草地调整为供电用地;调出地块共8个,地块编号为WTC01-WTC08,位于凤塘镇凤岗村、东和村、**村、洪港村、邱厝村、盛户村和登塘镇三**村,规模调出后将原规划土地用途由城镇道路用地、工业用地、供电用地、园地(城镇用地)、河流水面(城镇用地)调整为草地、耕地、园地、林地、沟渠、坑塘水面、河流水面、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三、公示时间、方式和地点1、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5日,共10个自然日;
2、公示方式:******局网站公示、相关镇及村公告栏公示。
四、公众意见收集途径公示意见或建议必须于2025年10月25日前以书面或通过传真、电子邮箱******局,逾期不再受理。
通讯地址:**市**区庵埠镇和信街4号
邮编:515638
电话:0768-****778 电子邮箱:****@163.com
附图:
1、**区落实前调整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图(局部).pdf;
2、**区落实后调整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图(局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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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