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生态修复提升及绿化工程(一期)一标段—****小学绿化工程苗木采购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1日
谈判日期:2025年10月16日
**县生态修复提升及绿化工程(一期)一标段—****小学绿化工程苗木采购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业主单位名称:****
地址:**省**市**区新产业****基地3栋3层
成交家:人民币 壹拾柒万肆仟叁佰捌拾陆元(174386.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蒋国杰,徐华洋,樊真
中标服务费:人民币 4000.00元
联系人: 陈工
联系方式:0551-****5020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负责人:汪工
联系电话:0551-****5007
若参审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7室,联系电话:0551-****5007。
若参审单位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纪检部门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502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参审单位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参审单位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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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