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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24MAOJYEF11T | 建设单位法人:时** |
| 穆品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县云中镇窑子头村 |
| ****土地平整及绿化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云西街道西小寨村西北侧11.6km处(原羊圈村旧址)荒沟内 |
| 经度:112.****50278 纬度: 39.****28056 | ****机关:朔****管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07 |
| 朔审批函【2025】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24MA0JYEF11T002V |
| 2025-07-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750 |
| 3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24MAOJYEF11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7MA0HJJ6P0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1********5621513 | 竣工时间:2025-05-04 |
| 2025-05-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7-04 |
| 2025-09-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d.jsp?fromColId=115 id=723#_np=115_384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共占地面积约19.8196hm2,总复垦面积:18.0116hm2(地块一复垦面积为11.775hm2;地块二复垦面积为:6.8341hm2),充填矸石量为221.58万m3(333.53万t)。其中,地块一库容量为122.3万m3,可填充矸石184.58万t;地块二库容量为99.28万m3,可充填矸石148.95万t,土地复垦充填区回填作业期为2.3年。复垦造地期0.5年,管护期3年。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共占地面积约19.8196hm2,总复垦面积:18.0116hm2(地块一复垦面积为11.775hm2;地块二复垦面积为:6.8341hm2),充填矸石量为221.58万m3(333.53万t)。本次验收地块一和地块二的场地平整及边坡修整、拦挡坝(拦挡坝)、截排水工程(排水涵洞、消力池)等****工程部分完工,项目主体基本满足煤矸石回填条件。 |
| 本次现场建设情况调查范围主要包括地块一和地块二的拦渣坝工程、排水工程以及配套运输道路工程等;土地复垦工程不在本次现场建设情况调查范围内。根据环评要求,工程前期场底碾压覆土采用场内开挖黄土,不设置取土场。地块一、地块二共用一个场区出入口,位于场区南侧,实际在出入口建设1座管理站和1座洗车平台。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堆矸由下往上分层堆放,矸石每堆放2.0m厚的矸石覆盖一层0.5m厚的黄土,由沟口开始向沟里逐渐堆放,分层推平、压实,机械夯实,夯实系数≥0.95。修筑临时及永久的排雨水设施、道路,矸石表面及覆土表面均需采用大型振动压实机具,推土机摊铺,虚摊厚度须控制在30cm以内,压实效果以肉眼看不出明显的车轮轨迹为准。 | 实际建设情况:堆矸由下往上分层堆放,矸石每堆放2.0m厚的矸石覆盖一层0.5m厚的黄土,由沟口开始向沟里逐渐堆放,分层推平、压实,机械夯实,夯实系数≥0.95。修筑临时及永久的排雨水设施、道路,矸石表面及覆土表面均需采用大型振动压实机具,推土机摊铺,虚摊厚度须控制在30cm以内,压实效果以肉眼看不出明显的车轮轨迹为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和经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开展工程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等要求,施工现场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本项目对地块一、地块二依次进行回填作业和复垦造地。回填作业要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分区进行,完成场地平整及边坡修整后,地块一、地块二分别于复垦区南侧沟口建设拦挡坝、上游建设拦洪坝,并在沟底铺设排水涵洞,矸石回填作业时,由沟底向上分台阶逐级进行、分层填充,每堆放0.5m厚的矸石进行压实,每堆放2m厚的矸石覆盖一层压实0.5m厚的黄土。表土临时堆场及时苦盖围挡,回填作业区采取有效洒水抑尘措施,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矸石填筑至设计标高时,要及时对边坡、马道、平台覆土复垦,严格控制土地复垦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环境影响。进出场道路定期清扫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用密闭方式运输,防止物料酒落,限制车速和装载量,驶出回填作业区及时清洗车身及轮胎。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回填区要提**行场地平整、压实,按《报告书》要求落实沟底防渗措施;修筑截排水系统,包括截洪沟、排水涵洞、排水边沟、马道截水沟、挡水土埂、消力池,确保符合防洪评价要求,保证回填区上游及周边汇水能够通过排水系统排出场外。设置洗车平台并配套建设三级沉淀池,洗车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抑尘洒水,不外排。 (三)落实噪声和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问作业;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减速慢行、严禁鸣笛,有效降低噪声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回填作业期间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排放限值要求。场地平整开挖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政府关于印发**市煤矸石处置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发〔2022]13号)要求,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和《报告书》要求开展作业,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格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林地等敏感区域,减少水土流失,防止土地沙化,加强生态恢复。前期剥离的表土妥善保存用于后期土地复垦,并采取针对性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按照自然**部门相关标准及《报告书》对土地复垦责任区域进行造地复垦建设,平台复垦为乔木林地,边坡、马道复垦为灌木林地。造地复垦完成后严格落实复垦养护要求,****管理站等临时建筑物,对临时占地区进行生态恢复,并做好防沙治沙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施工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对地块一、地块二依次进行回填作业和复垦造地。回填作业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要求进行,完成场地平整及边坡修整后,地块一、地块二分别于复垦区南侧沟口建设拦挡坝、上游建设拦洪坝,并在沟底铺设排水涵洞,矸石回填作业时,由沟底向上分台阶逐级进行、分层填充,每堆放0.5m厚的矸石进行压实,每堆放2m厚的矸石覆盖一层压实0.5m厚的黄土。表土临时堆场及时苦盖围挡,回填作业区采取有效洒水抑尘措施,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矸石填筑至设计标高时,要及时对边坡、马道、平台覆土复垦,严格控制土地复垦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环境影响。进出场道路定期清扫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用密闭方式运输,防止物料酒落,限制车速和装载量,驶出回填作业区及时清洗车身及轮胎。 2、水环境保护措施:回填区提**行了场地平整、压实,按《报告书》要求落实了沟底防渗措施;修筑了截排水系统,包括排水涵洞、消力池, 截洪沟、排水边沟、马道截水沟、挡水土埂的建设随着复垦工作的进行逐步完成;符合防洪评价要求,保证回填区上游及周边汇水能够通过排水系统排出场外。设置了洗车平台并配套建设三级沉淀池,洗车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抑尘洒水,不外排。 3、噪声和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高性能、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对运输车辆限制车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作业时间,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2011)要求;对建设项目中产生的开挖土方全部回填,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并送环卫部门统处理。 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方案作业,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了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和《报告书》要求开展作业,控制施工作业范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和监测计划,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 实际建设情况:制订并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公司已建立并完善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已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规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完成在环保部门的备案;备案号:140600-2025-126-L。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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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场界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运输车辆采用厢式运输,限制超载、超速;对进场道路、生产道路定期进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用满足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运输车辆出场区进行车辆冲洗,建设洗车平台,并配套建设三级沉淀池;2、避免在大风天气作业,并增加洒水频次;项目充填区采用分区、分块运行方式;作业时采用雾炮进行喷雾降尘;3、每堆放0.5m厚的矸石层进行一次压实,压实系数不小于0.95,每堆放2.0m厚的矸石覆盖一层0.5m厚的黄土,隔绝空气;3、运输车辆采用满足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加强对运输车辆的作业管理;4、选用先进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做好设备的维护和养护工作,使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使用满足标准要求的燃油,鼓励使用清洁能源。 | 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在0.263~0.335mg/m3之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即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点监控浓度限值1.0mg/m3,达标率100%。 |
| 1 | 推土机、压实机等、运输车辆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1、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保证设备的良好运转状态; 2、夜间禁止运输,在行驶至居民集中区等噪声敏感点处,减速行驶,禁止鸣笛; 3、定期对车辆保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状态,降低辐射声级; 4、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隔声,并加强运输道路的路面养护。 | 场界昼间噪声范围为56.3dB(A)~61.2dB(A),夜间不生产未监测,昼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
| 1 | 项目底部铺设0.75m的改性粘土压实层,确保黏土防渗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5cm/s。 | 项目底部已铺设0.75m的改性粘土压实层,确保黏土防渗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5cm/s。项目已建消力池、拦挡坝等截排水工程,上游及周边汇水经挡水土埂阻挡后不会进入填埋区域;填埋区雨水用消力池收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抑尘,可减少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
| 1 | 本项目不单独对车辆进行维修和****汽修厂,因此本项目无危险固废产生。场地平整开挖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本项目不单独对车辆进行维修和****汽修厂,因此本项目无危险固废产生。场地平整开挖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 1 | 在工程施工前对扰动的草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度30cm,设置表土剥离集中堆置区(占地面积9000m2),位于拦挡坝南侧,堆放高度不超过5m,表面用防尘网苫盖;施工后期,剥离表土用于后期的土地复垦。基础设施施工时要求按照设计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范围及表土运输路线,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和对植被的破坏,及时夯实地基,缩短工期,避免大风天气,暴雨天气施工 | ①剥离后的表土集中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存点,采取防尘密目网苫盖、撒播草籽绿化覆盖等防护措施。表土堆存周边外坡脚设植生袋临时拦挡,作临时防护,以减轻水土流失。 |
| 1 | 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和监测计划,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 制订并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公司已建立并完善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已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规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完成在环保部门的备案;备案号:140600-2025-126-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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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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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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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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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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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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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