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惠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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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处理厂**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处理厂**工程
标段编号 ****-X04 标段名称 一期一阶段施工总承包
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处理厂**工程一期一阶段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处理厂**工程(项目名称)****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行政审批局关****处理厂**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惠行审投[2023]2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一阶段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市**区洛社镇双庙村志公路东侧,尤湖浜西北侧
2.1.2 建设规模:该项目**工程一期设计总规模为2.5万m3/d,分两阶段进行设备安装,一阶段设备安装规模为1.25万m3/d。一阶段粗格栅及进水泵房土建按照5.0万m3/d规模一次建成,设备安装规模1.25万m3/d;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二沉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土建及设备安装建设规模2.5万m3/d:其余单体土建规模2.5万m3/d,设备安装规模1.25万m3/d。 污水管最大直径:2米。(技术复杂:直径2米以上的大口径顶管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85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516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01日,竣工日期:2027年04月30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处理厂**工程(一期一阶段),包括土建、装饰、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室外市政及配套、景观绿化(含海绵)、厂区内管线、永久围墙(二阶段外侧砖砌部分)、桩基工程、基坑支护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400****处理厂施工类似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所载明中标金额为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

自2023/10/16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10/16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07/16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标书代写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担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委派;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在职员工;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工程的投标;6)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7)投标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8)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本工程招标公告3.3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9)本项目采用市政类信用考核结果,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信用考核分计算。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 14:00 时至2025年10月21日 23:59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7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施工类评定分离(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交易中心、**市公共**交易网、**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区**大道196号-501
地址:
**市**区建筑西路586号601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周晓晨
联系人:
顾蒙天、许印华
电话:
0510-****0891
电话:
150****866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com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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