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北医学院平原校区弘学楼家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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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弘学楼家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二次公告)
2025-10-16

****拟对**校区弘学楼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有项目供货能力的商家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采购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价要求

(一)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12:00点前,需将报名文件发送至邮箱:****@163.com(此处应注意字母均为小写,邮箱用户名尾数为1)。邮件标题内容格式为(PDF格式):公司名称--**校区弘学楼家具采购项目报价文件--联系人--联系方式,上述时间外发送报价文件均视为无效。

(二)报价文件需包含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2)、诚信承诺函(附件3)、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报价表(附件4)、类似业绩合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等资料,报价文件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文件按照本条所述进行依次排序,标注目录和页码)。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标准为5000元,请各投标单位于2025年10月22日12:00前完成缴纳,转账备注中需填写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转款凭证作为后续保证金退款依据,确保图片清晰、完整。供应商资质审核无误即入选该项目供应商管理库,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为一年,期满方可退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中标方拒绝按照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校方签订合同的,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的情况。标书代写

2、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标书代写

3、****学校要求按时完成项目要求的。

4、采用商业贿赂、敲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标,或与采购人恶意串通的。

5、法律法规和交易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合同签订后如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按合同履约,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二)单位帐号如下

单位名称:****

汇款账号:4100 1561 7100 5000 1297

开户行:建行**市洪门支行

四、联系人

家具采购项目咨询联系人:王老师159****6772

询价咨询联系人:陈老师0373-****531

附件:附件1:******校区弘学楼家具采购项目招标要求.docx

附件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3:诚信承诺函.doc

附件4:******校区弘学楼家具采购项目报价单.docx



****管理处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16
重新招标
豫北医学院平原校区弘学楼家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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