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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764532G | 建设单位法人:肖德英 |
| ****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县**镇幸福路423-6号 |
| ****啤酒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5-酒的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513-C1513-啤酒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镇北环路 |
| 经度:109.681584 纬度: 32.32691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04 |
| 十环函〔2024〕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8-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50 |
| 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764532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地浩****公司 |
| 914********9121499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914********1377874 | 竣工时间:2024-07-2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12bAtd7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计划年产3000吨精酿啤酒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计划年产3000吨精酿啤酒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糖化、麦汁过滤、煮沸、回旋沉淀、二次发酵、灌装、巴士杀菌、包装装箱 | 实际建设情况:糖化、麦汁过滤、煮沸、回旋沉淀、二次发酵、灌装、巴士杀菌、包装装箱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水: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发酵工艺废水、锅炉废水、车间清洗废水、冷却水、杀菌用水以及纯水制备浓水。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中三级标准;发酵工艺废水、锅炉废水、车间清****处理站处理(“UASB+AAO” 工艺),须满足《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及修改单中表1预处理标准相关限值要求;以上废水经企业厂区污水管道,一同通过污水井排入**县**镇污水管网,后进****处理厂深度处理。纯水制备浓水浇灌农田须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相应限值要求。冷却水、杀菌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总排放口须安装废水水量计量装置、pH值和化学需氧量水质指标应安装连续自动监测装置。 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处理站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食堂废气、啤酒发酵工艺废气、粉碎工艺废气、燃气锅炉产生废气。恶臭气体通过池顶物理覆盖,相对密闭运行且需留排气口,加 强厂区周围绿化及通风等措施处理后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建筑物屋顶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限值要求。燃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15m高DA001排气筒处理后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 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粉碎工艺产生的颗粒物采用湿式处理、加强通风等措施排放。啤酒发酵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定期排气、管道密闭输送、设备密闭运行、加强厂内通风换气等措施排放。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附录A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其它区域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 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预防:加强预防,确保各项防渗措施落实,并加强维护管理,避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加强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贮存及使用过程的管理,并配套符合规范的贮存场所及操作规范。 自行监测:你单位须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酒、饮料制造》(HJ1085-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噪声》(HJ1301-2023)相关要求,开展营运期污染物自行监测。 总量:项目实施后,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核定为:化学需氧量0.76吨、氨氮0.076吨、二氧化硫0.0101吨、氮氧化物0.0943吨。上述总量控制指标已于2024年6月通过公开竞价/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获得。 三同时: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当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排污许可: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 实际建设情况:水:员工食堂依托其他企业食堂,故本次环保竣工验收不涉及食堂废水相关内容;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发酵工艺废水、锅炉废水、车间清洗****处理站处理后进****处理厂深度处理。冷却水、杀菌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一部分用于车间地面冲洗,一部分浇灌农田,浇灌农田须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相应限值要求。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简化管理,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酒、饮料制造工业》(HJ 1028—2019)“表9 废水污染物监测点位、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中简化管理排污单位属于间接排放的监测频次为半年监测一次,未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装置;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酒、饮料制造》(HJ 1085—2020)中表1废水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废水总排放口半年监测一次,未要求安装自动监测,因此,本项目可不安装废水自动监测装置。 气:员工食堂依托其他企业食堂,故本次环保竣工验收不涉及食堂废气相关内容;厂区建设两台天然气锅炉设备(一备一用),燃气锅炉废气排气筒高度现场实际为13m高。 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达到相应标准。 固废:已建设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已建立相关标识标牌台账制度。 预防:应急预案已备案。 自行监测: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基本已落实 总量:已获得排污权 三同时: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基本已落实 排污许可:已办理排污许可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757 | 0 | 0 | 0 | 0.757 | 0.757 | |
| 0 | 0.0757 | 0 | 0 | 0 | 0.076 | 0.07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52 | 0.0101 | 0 | 0 | 0.005 | 0.005 | / |
| 0 | 0.0098 | 0.0943 | 0 | 0 | 0.01 | 0.01 | / |
| 0 | 0.0013 | 0.0144 | 0 | 0 | 0.001 | 0.00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处理站 | 《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及修改单中表1预处理标准相关限值 | ****处理站 | 已监测 |
| 1 | 排气筒排放;操作间相对密闭,加强机械通风、及时排出废气,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均满足环评批复中《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满足环评批复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 排气筒排放;操作间相对密闭,加强机械通风、及时排出废气,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 已监测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限值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措施 | 已监测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已建设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已建立相关标识标牌台账制度 |
| 1 | 加强预防,确保各项防渗措施落实,并加强维护管理,避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加强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贮存及使用过程的管理,并配套符合规范的贮存场所及操作规范。 自行监测:你单位须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酒、饮料制造》(HJ1085-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噪声》(HJ1301-2023)相关要求,开展营运期污染物自行监测 | 已完成应急预案并备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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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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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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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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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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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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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