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400万块免烧砖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环境影响报告表等要求,现将《****年产400万块免烧砖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400万块免烧砖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省**市**区梅花镇倪家庄村北1200米路东。
公示内容:****年产400万块免烧砖改建项目位于**省**市**区梅花镇倪家庄村北1200米路东,项目在****厂区内,利用原有厂房。****中心坐标为:东经114°52'33.90",北纬37°58'19.07"。****年产400万块免烧砖改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3%。
****年产400万块免烧砖改建项目于2025年03月21日****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编号为:****。2025年04月****委托****编制《****年产400万块免烧砖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其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05月16日取****行政审批局批复,批复文号为:藁行审批复〔2025〕02-016号。2025年05月17日,项目开工建设,2025年05月22日,项目建设完成。企业根据环评文件及批复,对照《固定污染源名录(2019版)》相关规定,2025年05月22日进行排污登记变更,登记编号:****0182MA09EJQ5XH001Y。排污登记后,于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6月10日进行设备调试。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的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需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
本次验收范围及内容为:《****年产400万块免烧砖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的主体工程中的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委托**敏智****公司编制完成于2025年10月03日-10月04日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于2025年10月15日出具检测报告(MZ【委】字****812号)。我公司根据建设情况及验收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编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年产400万块免烧砖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年产400万块免烧砖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