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活垃圾**化利用垃圾转运车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市**生活垃圾**化利用垃圾转运车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名称 | ****(明****执法局) | |
| 地址 | **市**路202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石磊 139****7272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化南路27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贺振飞 153****7429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09日08时00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牵头方:**** 成员方:**丰聚****公司 成员方:****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 | ||
| 投标价(元)/费率(%) | 下浮率17.66% | ||
|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 姓名 | 冯慈诚 |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62979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邓勇涛 | |
| 证书名称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003********110000159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7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投标人业绩 | 1、**县城镇化补短板建设(公共停车位充电桩工程) 2、****停车场及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牵头方:**朗驰****公司 成员方:****公司 成员方:****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 | ||
| 投标价(元)/费率(%) | 下浮率19.33% | ||
|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 姓名 | 郭树玲 |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87708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黄霖 | |
| 证书名称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DG202****2419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7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投标人业绩 | 1、****建设局****停车场及充电桩项目一期 2、**省**市**路综合能源港项目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牵头方:********公司 成员方:******公司 成员方:****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 | ||
| 投标价(元)/费率(%) | 下浮率20.33% | ||
|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 姓名 | 左潮忠 |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64429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任志刚 | |
| 证书名称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DF201****0072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7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投标人业绩 | 1、2024****电站建设项目 2、****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20日 (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发改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80%执行 | ||
| 招标代理费 | 代理费:30400元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明****执法局)或****,地址:**市**路202号或**市**区**化南路27号,联系人:石磊或贺振飞,联系电话:139****8661或153****7429。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市公共**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n/fwzn/011001/****01001/011****01003/****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n/fwzn/011001/****01001/011****01003/****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市****管理局,地址:****中心16楼1627办公室,联系人:江主任,联系电话:0550-****279。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