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销售
交易会公告
(2025第1692场)
受****委托,****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销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销售标的:
|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不完善粒 |
容重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矿物质 |
面筋吸水量g/mg KO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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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粮库 |
22号仓左区 |
** |
2021年 |
小麦 |
三 |
1243.9 |
2.1% |
786g/L |
0.4% |
12.3g/100g |
正常 |
0.2% |
205 |
| **** |
****粮库 |
22号仓右区 |
** |
2021年 |
小麦 |
三 |
1243.91 |
1.9% |
794g/L |
0.2% |
12.0g/100g |
正常 |
0.1% |
202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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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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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详情:
1.出库费:出库费30元/吨由竞得方承担,出库费用由竞得方汇入委托方指定的对公账户。
2.货款期、出库期:竞得方于2025年11月2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指定银行账户,于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出库。
5.水杂增减量:根据检验报告的水杂含量,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执行水杂增减量。
6.其他要求:⑴数****粮库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出库的小麦竞得方不得拒绝清仓提货,若委托方仓内小麦出现损耗,以实际出库数量进行结算;若实际出库数量超出合同数量,超出部分竞得方仍按该合同的实际成交单价支付货款,货款汇入委托方指定的对公账户。⑵竞得方可派人监磅,竞得方如不派人则视同认可委托方出库数量。⑶先款后货,出库通知单开具后,委托方凭竞得方提供的提货委托书(派车单)安排散装出库,竞得方出**辆需服从委托方相关安排。⑷有意向参与需提前看样,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交易,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再对质量提出异议。⑸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的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⑹运输要求:委托方与竞得方签订《运输车辆安全协议》。竞得方在出库运输过程中,应确保运输载器卫生安全,严格执行《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国粮仓〔2023〕136号),否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联系人:代智斌 , 联系电话:138****0235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竞价销售专场(会****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交易时间:2025年10月24日 15:00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三、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市场交易须拨打028-****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四、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229********028109
开 户 行:农行**市总府支行
(2****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203********100****87591
开户行:****银行****分行
五、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市上东大街段246****酒店6****交易中心。
六、****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2‰。交易成交后,****批发中心交纳手续费。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有关规定执行。
八、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已转入**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028)****9689(挂网) ****9641(报名) ****3089(交割)交易QQ群:****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8896 ****9647(传真)财务QQ群: ****2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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