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部、******厅、****规划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市已圆满完成各项调查任务,全面查清了全市各类国土**分布及利用状况。现将全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耕地77199.64公顷。其中水浇地29262.26公顷,占37.90%;旱地47937.14公顷,占62.10%。
二、园地7821.40公顷。其中,果园6856.67公顷,占87.67%;茶园8.83公顷,占0.11%;其他园地955.90公顷,占12.22%。
三、林地26011.01公顷。其中,乔木林地20664.23公顷,占79.44%;竹林地0.79公顷,占0.0030%;灌木林地0.20公顷,占0.0008%;其他林地5345.78公顷,占20.56%。
四、草地1330.54公顷。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118.77公顷。全部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5226.49公顷。其中,城市4985.13公顷,占19.76%;建制镇6466.33公顷,占25.63%;村庄12391.06公顷,占49.12%;采矿用地1216.56公顷,占4.8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67.41公顷,占0.66%。
七、交通运输用地4840.18公顷。其中,铁路用地445.49公顷,占9.20%;轨道交通用地3.39公顷,占0.07%;公路用地2011.75公顷,占41.56%;**码头用地48.43公顷,占1.00%;管道运输用地0.11公顷,占0.0023%;农村道路2330.97公顷,占48.1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883.10公顷。其中,河流水面1975.19公顷,占19.99%;水库水面1834.71公顷,占18.56%;坑塘水面2991.49公顷,占30.27%;沟渠2483.32公顷,占25.13%,水工建筑用地598.40公顷,占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