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来宾东糖纸业公司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来宾-兴宾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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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关于****公司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5〕85号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8日
****关于****公司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07-28 15:00

******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公司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属**,项目代码:****,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区天然**路298****处理站配电房,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9°14′32.028″,北纬23°41′26.779″。位于******公司内闲置厂房及空地。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成后年处理沼气292万m3,预计年发电量800万度,两期建成后年处理沼气438万m3,预计年发电量1200万度。环保设施主要有SCR脱硝装置、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等。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扬尘通过洒水抑尘、冲洗进出车辆等措施,扬尘影响范围可缩减至施工场地下风向50m范围内。施工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车辆清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施工阶段机械设备交互作业,施工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砂土、石块、水泥、废金属、钢筋、铁丝等建筑垃圾,大部分为可回收利用的材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将根据工管委要求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落实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有燃烧废气,一期工程2台1067kW发电机组燃烧废气共同经集气系统收集后分别经各自配套的SCR脱硝系统处理,处理后共同通过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两期建成后全厂3台发电机组燃烧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引至各自配套的SCR脱硝系统处理,废气共同经DA001排气筒排放,确保沼气燃烧废气均能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其他气体燃料锅炉及燃气轮机组排放标准要求。

(三)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有脱水冷凝水和生活污水,脱水冷凝水和经过东糖纸业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厌氧+水解好氧”工艺,确保处理后满足《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表2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最终排入红水河。

(四)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各高噪声设备在采取罩壳隔声、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的情况下,确保项目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3类标准的要求。

(五)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包装袋、桶、硫膏、废滤芯****公司;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催化剂、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七)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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