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检区域物业管理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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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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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联检区域物业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备注
1 联检区域物业管理项目 ****4000.00元 **** **市瞿溪路350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联检区域物业管理项目 联检区域物业管理项目 国际商务**区联检区域物业管理,包括综合服务、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绿化养护、设备设施运维和客户服务。 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完成物业管理服务任务,实现物业管理服务目标;坚持优质服务,提高保障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员工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建立应急预案、规章制度及具体落实计划。 服务期限为1年 ****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放,肖明春,盛倩,戚方晨,冯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依据国务院2018年颁布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由于****枢****管理局联检区域物业、酒店物业均属于该大楼物理空间与运营体系的组成部分,构成法定意义上的单一物业管理区域。为确保服务标准统一、管理体系协同及**统筹调配,避免因分散采购导致服务标准差异,保障楼宇运营的规范性与高效性,建议将两者物业纳入大楼整体物业管理范畴,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并根据《****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故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基隆路9号

联系方式:021-****5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民生路1399号16楼16B05室

联系方式:****7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伟锋

电 话:****7899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附件: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16
中标通知
联检区域物业管理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当前信息
202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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