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拟对**省**市**县贡濂中型灌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报告表)公示期为 2025年 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7-****592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股
邮编:342600
| 项目名称: | **省**市**县贡濂中型灌区建设工程 |
| 建设地点: | **县庄口镇、庄埠乡、白鹅乡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县庄口镇、庄埠乡、白鹅乡,九岭灌片地理坐标:九岭西干管:起点:E115°34′50.513″,25°49′N43.224″;终点:E115°35′28.961″,N25°45′20.607″。九**干管:起点:E115°35′39.254″,N25°49′23.319″;终点:E115°36′58.549″,N25°48′41.412″。榕树地下干管:起点:E115°37′11.526″,N25°47′11.226″;终点:E115°36′58.182″,N25°47′45.466″。上路干管J5:起点:E115°37′17.146″,N25°46′28.218″;终点:E115°36′59.331″,N25°46′3.827″。上路干管J6:起点:E115°37′16.934″,N25°46′28.624″;终点:E115°37′10.996″,N25°46′23.256″。**灌片地理坐标:河坑水库干管:起点:E115°38′25.212″,N25°46′42.037″;终点:E115°38′46.745″,N25°45′58.566″。****电站干管:起点:E115°37′37.763″,N25°44′22.315″;终点:E115°38′8.198″,N25°44′14.088″。大磜水库干管:起点:E115°39′46.713″,N25°45′19.654″;终点:E115°39′47.080″,N25°44′47.326″。东坑水库干管:起点:E115°39′57.856″,N25°45′41.109″;终点:E115°40′3.611″,N25°45′6.947″。珠坑水库:起点:E115°40′7.473″,N25°46′12.066″;终点:E115°42′0.930″,N25°47′16.723″。赖坑水库干管:起点:E115°40′17.650″,N25°46′34.043″;终点:E115°40′48.549″,N25°46′47.098″。**水库干管:起点:E115°42′36.754″,N25°47′17.650″;终点:E115°38′58.375″,N25°44′25.021″。月形灌片地理坐标:月形水库东干管:起点:E115°36′59.723″,N25°41′7.344″;终点:E115°36′34.540″,N25°43′8.372″。月形水库西干管:起点:E115°36′59.723″,N25°41′7.344″;终点:E115°35′33.321″,N25°41′50.815″。项目总投资9951.76万元,环保投资49.82。 项目属于**,灌区设计灌溉面积2.63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山塘除险加固1座,水陂拆除重建1座,**2座;提灌站拆除重建1座,**1座;**灌溉输水管道71.068公里,**渠道4.02公里,渠道拆除重建9.29公里,土渠衬砌5.455公里,渠道清淤1.39公里;****泵站2座,**穿路管涵3处,**跨河渡槽1处,**分水口244个,**泄水口40个;配套灌区信息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9951.76万元,环保投资49.82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民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机械设备、车辆清洗废水设置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基坑排水在基坑内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养护和洒水降尘;清淤主干渠道不得有径流,少量淤泥余水在主干渠道内就地自然沥干,禁止直接排入周边水体。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扬尘主要通过运输渣土车辆盖上蓬布、喷雾洒水、设置围挡等措施处理;清淤恶臭通过喷洒生物除臭剂,覆盖土层等措施处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监控限值。设备运行废气采取定期检查维护设备,使用清洁燃料等措施处理,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案(中国第三、第四阶段)》(GB20891-2014)标准。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清淤淤泥自然沥干后,及时清运至渠道两侧、弃渣场等绿化用土处综合利用。废机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小型机械设备,固定高噪设备配备减震措施,设置隔声围挡,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处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五)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所设隔油沉淀池等设施,做好硬化等防渗措施,避免施工废水下渗、对局部区域地下水水质、土壤造成污染。 (六)严格落实陆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主干渠道施工不增加永久占地,严格将工程施工区控制在直接受影响的范围内,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工程完工后进行植被恢复,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工程弃土弃渣交由渣土部门统一转运至弃渣场,禁止乱丢乱放;弃渣场做好乔灌草生态修复、浆砌石重力式挡渣墙、截水沟两端各设沉砂池等措施。 (七)严格落实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禁止施工人员对周边近距离区域河流、堰塘进行捕捞活动,施工废水经过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材料堆放要远离水源,以免对周边水域水生生物造成生境污染。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减少施工设备和车辆跑、冒、滴、漏现象,防止石油类进入周边水体影**生生物生境。 (八)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保护措施:土料随填随压,不留松土,填土作业尽量避开暴雨期;施工结束后应恢复临时用地地表绿化。 (九)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你公司应设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环境管理人员,制定应急预案,并在环保部门进行备案;禁止向周边河流、堰塘中倾倒废水及一切残渣废物。 (十)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履行相关安全生产手续。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