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水务局关于准予泸江河及支流(建水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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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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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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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0-16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准予泸江河及支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公司:

根据《关于要求编制〈泸江河及支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占用河道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和办理占用河道审批手续的函》的要求,****水务局提交了《泸江河及支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 县水务局委托**水利水电工程****研究院组织专家对《泸江河及支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了技术审查。你单位依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补充完善。经审查, 补充完善后的《泸江河及支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基本符合报告编制导则的要求,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决定准予泸江河及支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泸江河及支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你单位在施工管理中必须按照评审意见抓好建设管理。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两年, 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期满后, 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 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需延续有效期的, 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案有较大变更的, 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泸江河及支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专家组评审意见(泸江).doc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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