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忻城安东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广西-来宾-忻城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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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5〕89号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7日
********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5-08-07 14:00

广****公司:

报来的《****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属**,项目代码: ****,位于**市**县安**一带山梁区域,风电场范围为东经109.048466°~109.100393°、北纬24.06970°~24.093136°,中心坐标为东经109.078936°、北纬24.075798°。项目共选取15个风机点位,其中2个风机点位为备选,拟安装12台单机容量6.25MW和1台单机容量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80MW,建成后代表年上网电量约为24975.8万kW ●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2052h ;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风电场各风机以35kV电压、分成4回接入升压站,****中心坐标为东经109.07873°,北纬24.070494°;升压站配套建设配置16.25MW/2h储能系统,共配置5个储能单元,每个储能单元接入一台3.45MVA双绕组变压器低压侧,5台箱变经1回35kV储能回路,接入升压站35kV侧母线。

项目总投资50647.76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363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0.72%。

项目已通过《****委员会****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来发改审批〔2025〕13号)审核,选址处于**东部水源涵养功能区、红水河流域岩溶山地土壤保持功能区内,不占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施工进度安排分段施工,同时采取边界围挡、裸露地面覆盖、易扬尘物料覆盖、定期喷洒抑制剂、运输车辆简易冲洗装置等多项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扬尘影响。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移动声屏障或隔声挡板,当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附近路段时限速行驶,并禁鸣高音喇叭。临时弃土堆放于施工区内的表土场,并遮盖塑胶布或帆布,设置装土麻袋拦挡,堆土场周边设置临时排水导流系统,施工后期用于绿化覆土,并对表土场进行植被恢复。永久弃渣统一运往弃渣场集中处置,弃渣前先进行表土剥离,并在渣场底部修建浆砌石挡渣墙,在弃渣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弃渣结束后进行绿化恢复。废弃土石方就地平衡,废弃包装箱(袋)统一****收购站综合利用。

(二)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升压站内值班人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三)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设备安装时要保证各类接口接触良好,减少火花及电晕放电噪声。加强日常维护,保证风机等大噪声部件运行良好。升压站厂界建设实体围墙,站区周围植树绿化。合理布置电气设备,对靠近居民点机位,通过叶片翼型设计,锯齿形尾缘,以及控制风机组转速来对部分机位进行降噪。

(四)营运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检修废物中的废旧玻璃钢材料、包****公司回收利用,****公司或厂家回收;废水处理污泥产生量较小,定期清掏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废磷酸铁锂电池交由厂家回收利用。风机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手套和废铅酸蓄电池暂存于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箱式变压器事故排油暂存于每台箱变下方设置1个2.47m3事故油池,主变压器事故排油暂存于升压站中部30m3事故油池,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固废临时贮存场所和固废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有关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和清运。

(五)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在红水河流域岩溶山地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的临时占地及永久用地。临近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表土、基础开挖活动应安排在非雨季进行,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施工材料、表土、弃渣在占地范围外堆放。进场道路设置截排水沟和沉砂池,将施工场地径流雨水导排至生态保护区外,排入两侧山体冲沟。在红水河流域岩溶山地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直接汇水范围内开挖的坡面应及时进行植草绿化,两侧坡面植被未恢复之前,雨天采用薄膜覆盖,减少雨水冲刷。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七)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申报排污许可。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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